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名称: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系方式:0743-6236826
  • 负责人:翟扬华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206号

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三)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备案和化妆品备案工作,负责土家药、苗药饮片备案。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五)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十九)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行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二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二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二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六)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措施。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工股

财务股

法规股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

注册登记股

安全管理股

市场监督管理股

广告监督管理股

计量认证股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股

知识产权股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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