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系方式:0743-6236826
- 负责人:翟扬华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206号
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三)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备案和化妆品备案工作,负责土家药、苗药饮片备案。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五)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十九)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行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二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二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二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六)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措施。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工股
财务股
法规股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
注册登记股
安全管理股
市场监督管理股
广告监督管理股
计量认证股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股
知识产权股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