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违规参与涉矿等公职人员12月18日前必须退出

龙山:违规参与涉矿等公职人员12月18日前必须退出

来源:县纪委宣传部 作者:梁洁 发布时间:2017-12-15 11:39:00 字体大小:
  12月13日,龙山县纪委(监察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督办会,要求各专项整治小组及相关单位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退出违规经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龙儒文,7个专项整治小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涉矿类专项整治办通报了截至目前各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各专项整治小组分管负责人分别就各自领域清理情况及下步工作如何开展作了表态发言。
  龙儒文强调,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宣传好清退政策、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督促参与违规经营的公职人员必须在12月18日前签订承诺书及时退出。七个专项整治小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完成退出人员的法人及股权变更手续,确保不影响清退进度。同时,下一步要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如若发现有明退实不退、虚报瞒报等对组织不老实、对党不忠诚行为一律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龙儒文讲话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