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2人被龙山公安受案调查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2人被龙山公安受案调查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安 发布时间:2022-11-18 11:26:22 字体大小:

11月17日,龙山县公安局对陈某菊、向某导等2人在疫情防控管控期间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受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1月11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在县城区民安、华塘、兴隆、石羔四个街道和洗洛镇、召市镇全域加强临时管控。11月13日下午16:00许,陈某菊、师某胜违反通告要求,邀请向某导、向某缘等9人在其经营的宾馆8楼聚餐。饭后向某导在宾馆701开房邀约6人聚集打麻将。11月14日、16日,陈某菊、师某胜、向某缘核酸检测先后确定为阳性感染者。

以上几人在疫情防控管控期间不执行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陈某菊、向某导已被县公安局受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依法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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