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龙山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龙组通〔2022〕32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调岗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参公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详见《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综合管理岗位面向全县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含职级晋升的四级主任科员);文字综合岗位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含等级晋升的八级职员)及以下、专技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报考综合管理岗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文字综合岗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之家)304政工股(联系电话:18570436155)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须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4.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相关工作经历(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⑤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初审,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行政综合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正常理论水平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予以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1次。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由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公示与调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选调人员均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后,对反映或发现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公开选调由派驻纪检组对此次选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13787924333
(三)本选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18570436155(政工股)。
附件: 1.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