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6 15:49:54 字体大小:

中共龙山县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文件

  


  

龙委乡振组发〔2021〕4号

  


  

  

中共龙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项目乡镇、省直驻村帮扶村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61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预2021106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和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龙山县2021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一、资金来源

  

湘财预2021161州财预2021106下达我县2021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25万元其中: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300万元、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资金7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35万元,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458万元、农田建设专项资金2282万元、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2000万元。

  

二、计划安排情况

  

此次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资金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计划1235万元,用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安排用于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9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536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235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5万元项目按各村意见从年度项目库中筛选。

  

其他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及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共4890万元由县统筹整合使用。

  

三、项目实施要求

  

1、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的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发展

  

2、产业项目须聚焦脱贫户,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带动作用,在建立科学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前提下,采取直接帮扶、股份合作等模式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确保农户及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3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及监管,落实项目公示制。项目主管部门要项目实施过程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报账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户代表要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业主在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前、项目竣工后分别将相关情况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附件:龙山县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中共龙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830


龙山县2021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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