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 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湖南省财政厅等13个 部门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年度计划实 施情况,以及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对《龙山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资金整合规模调整情况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000万元,年中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177.71万元,整合资金规模调增177.71万元。
二、 资金使用调整情况
2022年整合资金计划安排使用33000万元,年中计划安排使用33177.71万元。
(一)产业发展计划安排10756.26万元,比年初计划10711.02 万元调增45.24万元(调整明细项目见附件2)。
(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18333.18万元,比年初计划18267.02万元调增66.16万元(调整明细项目见附件2)。
(三)其他计划安排4088.27万元,比年初计划4021.96万元调增66.31万元(调整明细项目见附件2)
附件1
龙山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财政资金名称 |
年初计划数 |
年中数 |
年终数 |
合 计 |
33000.00 |
3317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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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资金小计 |
26799.42 |
268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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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177.00 |
195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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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利发展资金(对应原表第2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第17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 整治资金、第18全项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
3900.00 |
38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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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 农机购置补助,对应原表第3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第4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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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业改革资金(对应原表第5项林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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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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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730.00 |
7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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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 助资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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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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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 资 金 (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
1967.42 |
273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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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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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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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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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
25.0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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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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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旅游发展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