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2 15:27:20 字体大小:

为了充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要求

岗位一: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5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二: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5名,2015年、2016年转业士官安置到乡镇站所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县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791;

5、岗位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191日以后出生),岗位二:年龄37周岁以下(19799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通过县政府网、县新闻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7925日至929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工股,联系人:汤斌,联系电话:15074367088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张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对本人工作经历、近三年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退伍安置文件),并填写好《龙山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

由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工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4.考试

岗位一: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城管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岗位二: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城管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5.体检。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查阅人事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空缺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和调动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时间到县行政执法局政工股领取笔(面)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行政执法局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

4、本方案由县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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