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山县政务服务下沉到乡村事项(调整)一览表》的通知
龙政办函〔2018〕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湘西州“放管服”改革“五全五办五公开”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州政办函〔2018〕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面向自然人办理的在乡镇(街道)办理率达30%,在村(社区)办理率达20%”的要求,县直相关单位积极上报、调整了下沉事项,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龙山县政务服务下沉到乡村事项(调整)一览表》予以印发,请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龙山县政务服务下沉到乡村事项(调整)一览表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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