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土城坝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2021年土城坝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来源: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6 16:03:16 字体大小:

为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湘西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州住建发〔2018〕8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次分配方案。

一、配租房源

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计3950套,具体是土城坝公租房小区2栋584套、3栋519套、4栋一单元297套、5栋1113套、6栋295套、8栋190套、9栋520套、12栋176套、13栋256套。

户型:单间264套、面积40.48-44.35平方米;一室一厅800套、面积48-50平方米;二室一厅2886套、面积54-60平方米。

租金标准:4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1.2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2016年至2019年10月31日截止,经县相关部门联审联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已公示并收到配租提醒短信的我县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分配原则

(一)严格把关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家庭人数进行分配:一人家庭配租单间户型、二人(夫妻)家庭配租一室一厅户型、其他人数家庭配租二室一厅户型。社区、街道(乡镇)、县三级将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分配。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邀请县政府、县纪检监察、县住建局、民安街道、司法局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对象代表、媒体记者全程监督,现场摇号,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重点保障的原则。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重点保障。

(四)优先定房的原则。对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伤病残退役军人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城镇疾残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城市见义勇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双腿残疾,日常需要轮椅代步的肢体残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家庭原则上在低楼层进行摇号定房,予以优先选房。

四、分配程序

(一)摇号配租时间、地点

兹定2021年12月20日上午9点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长沙路)六楼会议室进行。 

(二)摇号分配方法

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电脑摇号,共分三轮进行:

1、在确定的房源中,从下到上拿出足够的房源优先双腿残疾、日常需要轮椅代步的肢体残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家庭进行第一轮摇号;

2、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第二轮摇号;

3、其余的保障家庭进行第三轮摇号。

摇号完成确定后,申请人不得更改,公证处现场公证,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如申请家庭对摇号配租的房号不满意,也可放弃配租资格,但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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