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2022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龙山县2022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来源: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1 10:31:41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城区幼儿园招生规范有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龙山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家长朋友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按招生程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子女顺利入园。

一、招生对象

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方式

城区公办幼儿园按批次招生,同一批次实行超员摇号,同一批次的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公办幼儿园,如未选派到学位的幼儿则可参加其它公办园下一批次的电脑随机派位,最后一批次未派到学位的幼儿自主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城区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按批次优先接收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申请就读城区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按以下条件依次安排入园:

(一)第一批次

1.幼儿本人户籍在城区范围内(民安街道、华塘街道、兴隆街道的新城社区、油菜坪社区、狮子社区、白坪社区、兴隆桥社区、明星社区、雷音社区、望城社区,须提供户籍证明);

2.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工作调动文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证明);

3.符合国家、省、州、县等文件规定可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

4.在职教师子女在任教幼儿园就读(学校及县教体局机关证明或者相关聘用合同及购买的社保证明)。

(二)第二批次

1.在城区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

2.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须提供易地搬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

3.城市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征收补偿协议);

4.单位集资房未办理产权证、非城区户籍的家庭子女(须按县政府相关文件(龙政函〔2019〕6号)要求到县政务中心补办不动产登记);

5.存量“两违”房产已接受依法处置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稳定居住在县城的家庭子女(须提供“两违”整治办发放的办证卡)。

(三)第三批次

1.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员子女(须提供与县政府或委托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县内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工资发放表);

2.在城区稳定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2021年9月1日前办理的城区经商有效营业执照,且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3.在城区稳定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须提供2021年9月1日前城区务工合同及县社保服务中心出具的城区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参保证明)。

4.其他批次

幼儿园在核定的办园规模和班额内,实行自主招生,但不提供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

四、预报名地点

天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雨花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望城幼儿园(第五幼儿园)、老干幼儿园、第三小学幼儿园、华塘街道中心幼儿园在本园预报名;

宁乡幼儿园(第六幼儿园)在第二幼儿园内预报名;

城区民办幼儿园在本园预报名。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81日—87日)。各幼儿园拟定招生简章及收费公示,报县教体局学前教育股审批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二)预报名登记(8月8日—8月10日)。幼儿家长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到相应预报名地点如实填报幼儿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各幼儿园登记汇总后,报县教体局学前教育股登记备查。8月8日登记第一批次;8月9日登记第二批次;8月10日登记第三批次及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某一批次超员后,不再登记下一批次。

(三)入学资格审核(8月11日—8月12日)。各幼儿园将符合城区幼儿园就读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四)公示预报名名单(8月15日—8月19日)。各幼儿园在园外醒目位置和微信公众号公示2022年秋季新生预报名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复审确定。

(五)进行摇号派位(暂定8月25)。各幼儿园对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进行汇总。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直接录取;合格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公办幼儿园摇号地点暂定局学术报告厅,民办幼儿园由各园自行根据要求组织摇号)。届时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监督,现场公证。

(六)公示拟录取名单。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幼儿园在园外醒目位置和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实施录取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各幼儿园办理招录手续,下发入园通知书。

(八)正式入园报名(8月30—8月31日)。报名时,幼儿家长须与幼儿园签订《入园承诺书》,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幼儿入园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各园不得招收未体检幼儿入园。

六、相关要求

(一)广为宣传、知晓政策。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龙山教育公众号、幼儿园展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请广大家长朋友认真学习本公告,并广为宣传。了解城区幼儿园招生与城区小学招生不挂钩、对不符合城区一年级招生条件的幼儿不提供城区小学就读学位的政策。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平。严禁弄虚作假。各适龄幼儿家长要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对于提供虚假印证资料的,不安排在填报幼儿园就读。严禁虚假宣传。各幼儿园要向家长朋友如实宣传我县城区幼升小政策,不得向幼儿家长承诺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可进入城区小学一年级,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接受社会监督。龙山县2022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程序。严禁任何幼儿园不按程序提前报名招生,严禁不接受符合条件的幼儿就读。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43-6225938

举报电话:0743-623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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