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硅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里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工程监理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7〕583号文件核准为邀请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长期政策性贷款。招标人为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里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
2.3 建设规模: 里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工程的三通一平及土石方工程、房建及附属工程。
2.4 工程投资约: 13763560.27元 。
2.5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注册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 其他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拟派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布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现场监理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RMB¥: 10000 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9日 9时 3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龙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里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龙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里耶镇巴沙湖安置点、召市镇坪溪安置点、苗儿滩镇大溪口、凤溪安置点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路支行
银行账号:93082230014164333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 9 月 18 日至2017年 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43-623138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为民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路东侧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5743037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1500742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