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来源:龙山县水土保持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5 09:02:48 字体大小:
  湖南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湘西开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古丈县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7]672号文件核准为邀请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山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靛房镇齐心村、光明村。
  2.3  规    模:整修山塘一口;新建断面30cm×30cm矩形灌溉渠4094m;新建断面80cm×100cm排水渠320m;新建断面60cm×60cm灌排两用水渠200m。项目总投资额为1133700.00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对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数额、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元)。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附注需清楚写明“龙山县2017年度齐心村、光明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若不填写清楚,造成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 日下午17:00。招标人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帐  号:800270170420010
  4.3 招标文件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并要求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书参与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行政监督机构为龙山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743-622329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山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龙山县水土保持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86743138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话:15007429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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