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邀请函
致:龙山县工程公司、龙山县百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龙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17]67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以龙发改招[2018]26号文件核准为邀请招标,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红岩溪镇
2.3 规 模:机械挖掘土方工程2509.14立方米,拆除房屋368.42平方米,建设挡土墙81.76米等。项目总投资额为932704.07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文件执行;
2.7 招标范围:机械挖掘土方,房屋拆除,建设挡土墙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于2018年3 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17 :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每日8:30~12:00;14:30~17:00,在吉首市文艺路湘德雅居揽月楼2-2301室或龙山县高家坡小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 10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单元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6222272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红岩溪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龙山县红岩溪镇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487420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湘德雅居揽月楼2-23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梁先生
电 话:15367225424 1807431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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