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市镇镇区绿化净化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致:龙山县百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名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召市镇镇区绿化净化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9]113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沙市对口帮扶资金,比选人为龙山县召市镇人民政府,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召市镇镇区绿化净化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召市镇镇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树池390个(青石树池石120*300),栽植乔木390株(带土球直径50cm内),人行道块料铺设1080平方米等。以财评价1072522.58元为比选最高限价。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比选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5. 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于2019年 10 月14日至2018年10月 19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2:30 时至5:30 时止(北京时间,)持本邀请书在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文艺路湘德雅居揽月楼2单元2301室)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比选人对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比选时间为:2019年 11月 4 日 09 时 30:00 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选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3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项目负责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比选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9.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龙山县召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山县召市镇召市社区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 15874326008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文艺路湘德雅居揽月楼2单元23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梁先生
电话:15367225424 1807431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