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五小学辅助用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19】54号批准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发改法规【2018】843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由建设单位自主招投标,通过比选人集体研究决定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比选文件已经龙山县第五小学业主部门备案。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
现诚邀龙山县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山县工程公司、龙山县百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龙山县第五小学 |
项目名称 |
龙山县第五小学辅助用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
工期要求 |
30日历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保修要求 |
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拆除原混凝土地面、院内墙面及天棚涂料层、新做防滑地面砖456.34平方米,新做面砖墙裙510.73平方米,新做涂料墙面668.79平方米,更换门窗、新做厕所隔墙、大便槽、小便槽及安装工程等。以预算价403658.69元下浮4%,387512.34元为招标控制价。 |
建设资金 |
省预算内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等 |
比选内容(招标范围) |
龙山县第五小学辅助用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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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岗位可兼职。以上人员均是本单位人员,与参选承诺一致。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龙山县西门垅巷 82-1号 301室)购买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单价,再自愿报名,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
从2019年12月05 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9日17时30分 截止。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中选人的确定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 12月09日17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到场的比选被邀请人现场监督下,于2019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在龙山县第五小学公开举行评比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按其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比方式: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唯一中选人。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龙山县第五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 地 址:龙山县西门垅巷 82-1号 301室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3574355075 电 话:134674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