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树比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
致:龙山县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山县工程限公司、湖南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环资[2019]9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财评号为龙财审[2019]预字278号,通过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龙山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树比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树比村。
2.3 建设规模:村内排水沟渠疏通、整修及修建,村内场地绿化,建设花池、挡土墙、水渠仿古安全护栏、垃圾收集房,村内路灯,仿古垃圾箱及垃圾清运车辆采购等,项目总投资经财政评审为2377083.77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2377083.77元。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9年12月11 日~于2019年12 月18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12:00;15:30~18:00,在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8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环境保护局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建设路9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3348739918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联系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18707438769 15576924281
传 真:0743-825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