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桶车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苗市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绿化工程;茨岩支行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室内装修、绿化工程等三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收到邀请函的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标段一)桶车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标段二)苗市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绿化工程;(标段三)茨岩支行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室内装修、绿化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HNYGLS-2023-003号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标段一 | / | 桶车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 1 | 项 | 334385 |
标段二 | / | 苗市支行业务用房室内装修、绿化工程 | 1 | 项 | 446800 |
标段三 | / | 茨岩支行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室内装修、绿化工程 | 1 | 项 | 643977 |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只能针对一个标段报名投标, | |||||
本项目各标段报价均不得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装饰或装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3月10日起至2023年03月20日开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原设计院宿舍)。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11楼。
五、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龙山县岳麓大道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9743448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龙山县建设路16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507430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