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524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印发《龙山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服务“—站式办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服务“—站式办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龙山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服务“一站式办理”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龙山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眼务“—站式办理”实施暂行办法
为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切实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加速龙山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服务“一站式办理"协调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商务局、经济局、政府督查室、优化办、政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代理内容
对涉及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所有县级行政审批及服务,由政务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一站式办理”,实行“集中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票制收费”。
三、代理条件:
申请:“一站式办理”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请。
2、投资总额在5 00万元以上(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银行验资报告为依据)。
3、项目符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批复、项目实施单位承诺及其他考察结果为依据)。
4、“一站式办理”,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代理程序
l、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向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服务。
②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受理。
③相关审批单位填写《行政审批及服务“一站式办理”须知表》。
④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相关审批单位办结时限。
⑤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交政务中心。
⑥政务中心将资料交相关审批单位。
⑦相关单位办理各种证件并移交政务中心。
⑧申请人在政务中心领取证件。
2、收费程序:
①申请人向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服务。
②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受理。
③政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初步协商。
④相关部门填写《行政审批及服务“一站式办理”须知表》。
⑤政务中心组织物价局和发改局核实收费标准,落实优惠政策。
⑥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单位收费总额。
⑦政务中心给申请人发出缴款通知单。
⑧申请人凭通知单在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开票,在银信窗口缴款。
⑨财政局按比例将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收费总额划转给各单位。
五、收费标准及办结时限
纳入“一站式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按《龙山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及服务“一站式办理’’相关标准》收费并按时办结。
六、监督检查
县政府督察室、县优化办全程介入,督促检查“一站式办理”工作,对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