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应酬的通 知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555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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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应酬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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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0843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应酬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等工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人力、物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应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各类会议

㈠坚决减少会议数量。以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律从严掌握,能不开或能以其他方式代替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严格控制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等。

㈡严格会议审批管理。以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涉及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全县性会议,由主办单位将会议的议题、规模、时间、地点、经费及拟邀请领导等事项提交书面请示,于会议召开前5天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㈢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领导出席会议,避免陪会现象。除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外,全县性工作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

㈣大力提高会议实效。注重会议实际效果,县人民政府带头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倡现场办公。会议时间尽量缩短,部署性大会原则上安排一个主题报告;安排交流发言的,单个交流发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

㈤规范会议纪要管理。一是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需提交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县直部门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同意后,由分管副县长对需议定事项进行协调,形成初步决策建议,报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统一汇报材料格式,其标题为“关于×××××问题(工作)汇报”,印制格式要规范(见附件)。除特殊情况外,需会前3天报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由政府办公室整理,一般在3天内印发。二是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长主持召开县长(现场)办公会,县长、副县长召开的专题(现场)会议,有明确政策性意见的和领导提出需发纪要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秘书在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初稿、会议签到单、汇报材料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印发。

二、精简各类文件

㈠切实精简发文数量。以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

㈡严格规范办文程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和公文处理程序办事,凡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本部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要请示上级。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件,办文单位要提交书面请示,并将公文代拟稿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签批。

㈢及时落实反馈领导批示件。对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一般3天内要反馈落实情况;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对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公文,牵头部门要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提出明确意见,由牵头部门统一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一般不再单独向县人民政府报同一内容的文件。

三、精简各类应酬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邀请上级领导参加我县举办的活动,必须报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和单位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均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批,不得直接向领导同志发请柬。县人民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类剪彩、展览、展销等活动;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应提前将活动安排报县政府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

 

 

 

                            OO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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