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2008年落实州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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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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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印发龙山县2008年落实州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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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0849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08年落实州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州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县政府年度工作的核心内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山县2008年落实州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九日

龙山县2008年落实州政府对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落实《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政府和州直机关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州政发[2008]1号)文件精神,确保2008年州对县目标管理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㈠主要综合指标

       GDP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全部工业项目投入比上年增长16%。招商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0%。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以上。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㈡共同项目

       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州政府规定范围之内。完成县乡公路改造路面工程、行政村村间道路硬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教师公转住房、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工业强乡强镇工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金分别增长20%以上。70%乡镇(街道)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发生影响大的群体上访和群体事件。

       ㈢重点项目

       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完成金山实业5万吨食用酒精生产线扩建。完成天缘食品百合产业化生产线建设。湘鄂情大桥开工建设。完成秦简博物馆、遗址保护二期工程、绿园广场、博物馆公园建设工程。龙永公路开工建设。城网和第三期农网改造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

       ㈣州直部门所分解项目

       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3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15个、特色产业空白村16个,完成2所乡镇文化站、4所司法所建设,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开发2座(共525千瓦),电视联网乡4个、村20个,1家国家、省控染企业治理。

       二、责任体系

       ㈠责任单位

       主要责任单位:组织部、政府办、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经济局、商务局、建设局、农办、物价局、环保局、安监局、交通局、公路局、房产局、教育局、卫生局、政务中心、信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融城公司、里耶管委会、扶贫开发办、文化局、广电局、司法局、水利局、电力总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相关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农调队、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乡企局、林业局、城管局、人民银行龙山支行、综治办、残联、民安、新城、茨岩、红岩、农车等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㈡工作责任

       主要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树立完成好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就是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理念,把落实好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作为自己和单位的重要工作亲自抓,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量化分解项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实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将质量、安全、效益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

       2、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责任:⑴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⑵协助主要责任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及时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⑶积极主动地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完成州对县目标管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县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代县长彭正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向宏国任第一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彭绍兴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傅立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验收工作。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是政府年度工作最重要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州对县目标管理任务。

       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确保任务的完成。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减免各项收费,为落实好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大对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的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㈢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各责任单位落实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考核。年终考评结果分为优良、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并在全县经济工作会上进行通报,及时兑现奖惩。县直主要责任单位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进度报表,经县统计局评估、认定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县统计局要依法对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州对县目标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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