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665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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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51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龙政发〔2010〕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㈠政府序列(100个):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商务局、县民族事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农办、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扶贫开发办、县粮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体育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县供销联社、县信息化办、县移民局、县经管局、县旅游局、县外资办、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公路局、县规划局、县蔬菜办、县政务中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县烟草局、里耶管委会、县电力总公司、县残联、县气象局、县人民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信用联社、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轻纺行管办、县商业行管办、县煤炭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爱卫办、县卫生监督所、县合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文物局、县消防大队、县接待办、县宗教局、县民族宾馆、县医保中心、县社保中心、县机关社保中心、县就业中心、县工伤保险中心、县电大工作站、县环卫所、县农调队、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农广校、县乡企局。
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4个)。
二、考核办法
㈠考核工作由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月自查,按季自评,年终全面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采取平时督查和年底检查等方式,综合评定等级。
㈡年底检查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
1、总分100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⑴各责任单位的共性考核指标6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⑵各责任单位的个性考核指标2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⑶公众满意度测评20分。
2、计分方法:
⑴共性指标部分。以60分为基数,按平时督查和年底检查情况记分。
⑵个性指标部分。以20分为基数,计分实行扣分制。有个性指标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不扣分,未完成任务按细则扣分;没有个性指标的单位取所有责任单位的平均分。
⑶公众满意度测评部分。包括群众测评10分,巡视监督员、督办员测评10分。分别组织群众代表和巡视监督员、督办员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县满意办统计汇总。
⑷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创建人民满意政府信息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县级党报党刊和电视台采用,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被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县级政府网站采用,分别加2分、1分、0.5分、0.3分。
各责任单位年内综合性工作代表县政府受到表彰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分别加4分、3分和2分。
三、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各位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日常事务由县满意办负责。
四、奖惩办法
㈠奖励。
1、考核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县直政府序列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一等奖奖金4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获奖单位授予“龙山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优秀。
2、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个人,授予“龙山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奖金300元,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
㈡惩罚
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和一票否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加年度评先,单位主要领导不得评优,并给予诫勉谈话或黄牌警告。
附件1: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年终考核共性指标明细表。
附件2: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年终考核个性指标明细表。
附件1: | |||||
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年终考核共性指标明细表 | |||||
考 评 指 标 | 考 核 内 容 及 分 值 | 考核主体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基 础 工 作 (20分) | 队伍建设 (3分) | 明确领导 | 1分 |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有专人分管计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 县满意办 |
明确专职工作人员 | 1分 | 组建专职工作队伍、有专门工作人员、责任分解明确计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 |||
聘请监督员 | 1分 | 聘请有督办员计1分,否则不计分。 | |||
日常工作管理 (14分) | 工作部署 | 2分 | 纳入单位(部门)全年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创建工作2次以上且有会议记录计2分。每缺1次扣1分。 | ||
资料整理 | 2分 | 内部资料管理规范、归档及时、有装柜保存计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按时上报工作信息 | 4分 | 每周向县满意办按时上报有价值的工作开展信息1条以上计4分,每缺1条扣0.5分。 | |||
按时上交工作方案和总结 | 2分 | 按时上交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计2分,缺一项扣1分。 | |||
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活动 | 2分 | 全年开展主题创建活动1次以上,有活动方案、总结及开展活动的图片等资料计2分。否则不计分。 | |||
考核考评 | 2分 | 有考核办法、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兑现奖罚计2分。每缺1项扣0.5分。 | |||
工作条件 (3分) | 后勤保障 | 2分 | 有办公室和标识牌,并且安排有工作经费计2分,缺一项扣1分。 | ||
营造氛围 | 1分 | 有固定宣传标语1条以上且活动宣传氛围浓厚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工 作 实 效 (40分) | 亲民政府 (6分) | 问政、问计、问需于民 | 2分 | 每年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2次以上,且有调查问卷,每年度开展专题调研2次以上,且有调研报告(文章)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县满意办 |
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且有走访记录、走访台账计1分。记录和台账每缺一项扣0.5分。未达天数酌情扣分。 | |||||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 2分 | 坚持班子成员轮班接访,并对群众诉求进行定期回访,且有接访回访记录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安排有专人负责办理“县长热线”、“县长信箱”和信访局交办件,并处理快速及时计1分。凡因处置不及时、不得当而引起重大事件的此项不计分。 | 政务中心 信息化办 县信访局 | ||||
推进政务公开 | 1分 | 编制办事公开指南,绘制办事流程图,并全面公开计1分。 | 县满意办 | ||
开展扶贫帮困 | 1分 | 单位全年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3次以上,单位领导班子人人有结对帮扶困难对象,并进行帮扶计1分。 | |||
法治政府 建设方面 (7分) | 加强行政程序建设 | 3分 | 全年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政策、法规4次以上,有学习记录计1分;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少于6次。否则酌情扣分。 | 县满意办 | |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率达100%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县司法局 | ||||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无违规执法事件发生计1分,有违规行为不计分。 | 县监察局 | ||||
认真办理“两案” | 2分 | 建立“两案”和实事办理机制,在法定期限内搞好办理和回复,办结率、回复率达100%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 县政府办 | ||
禁止“三乱”行为 | 1分 | 无“三乱”问题计1分。违规1次全扣。 | 县监察局 | ||
行政担责 | 1分 | 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计1分;认真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县法制办 | ||
工 作 实 效 (40分) | 诚信政府 建设方面 (6分) |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 2分 | 大力宣传国家政策,有活动方案、宣传标语或宣传专栏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县满意办 |
单位职工、所辖企业信用度高,无逾期拖欠贷款行为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人民银行 | ||||
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 2分 | 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计1分,发现一起各类涉农补贴未到位全扣。 | 县监察局 | ||
部门作出的社会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坚决落实到位计1分,发生一起因合同不执行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全扣。 | 县信访局 | ||||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 1分 | 举债向县政府报告计1分。否则扣全分。 | 县政府办 | ||
规范各类合同及担保行为 | 1分 | 发生一次违规对外签订合同及协议或违规担保不计分。 | 县法制办 | ||
高效政府 建设方面 (6分) | 提高办事效率 | 1分 | 无因时限问题引发的行政审批投诉案件发生计1分。发生一起全扣。 | ||
规范办文办会 | 1分 | 办文办会规范计1分。 | 县政府办 | ||
确保政令畅通 | 2分 | 政令畅通,及时落实县政府办、县满意办通知计1分;及时有效落实上级和本级部署的各项工作计1分。发现一次未及时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 县政府 督查室 | ||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2分 | 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组建高素质应急队伍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出现一次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全扣。 | 县应急办 | ||
节约政府 建设方面 (6分) | 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 2分 | 全年公务接待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10%以上;全年会议经费支出零增长;全年耗电、油、水降低5%以上;全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减15%以上。每达到一项计0.5分。 | 县财政局 | |
严格控制出境出省考察学习支出 | 1分 | 严禁不经批准出境考察培训(县直单位出省考察、培训经费压减10%)计1分。未达到要求此项不计分。 | |||
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基建支出 | 1分 | 大力压减行政事业性基建支出,在建和维修改造项目有财政投资评审手续,并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计1分。违规一次此项不计分。 | |||
严格规范政府采购 | 2分 | 严格按照规定采购办公用品和重要设备计2分。违规1次全扣。 | |||
廉洁政府 建设方面 (6分) |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 2分 |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计2分。发生1起违规案件全扣。 | 县监察局 | |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 1分 | 政府部门与相关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脱钩,禁止乱摊派和强制收费行为。出现一次全扣。 | 县监察局 县物价局 | ||
“小金库”专项治理 | 2分 | 设有“小金库”的扣全分。 | 县监察局 | ||
开展廉政文化学习活动 | 1分 | 全年开展廉政文化学习活动2次以上,且有学习记录计1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县满意办 | ||
其它工作(3分) | 发展环境大整治 | 3分 | 组织全县所有具有行政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经济发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 县监察局 |
附件2: | ||||
龙山县2010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年终考核个性指标明细表 | ||||
考 评 指 标 | 考 核 内 容 及 分 值 | 责任单位 | 考核主体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实施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 完成咨询专家库建设 | 建设好咨询专家库。经常开展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活动,记录详细不扣分,不详扣2分。 | 县政府办 | 县满意办 |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列席和旁听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 | 政府重要会议按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列席和旁听不扣分,每缺一次扣2分。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城乡统筹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基础设施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发改局 | 县满意办 |
围绕产业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农办 | 县满意办 | |
围绕农业保险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围绕“农超”对接与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为民办实事 | 新建农村沼气池1300口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周边中心城市经济圈融入交通枢纽规划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交通局 | 县满意办 |
县直改制企业社区解困 | 搞好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等工作 | 救助及时有效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民政局 | 县满意办 |
低保扩面提标 | 城镇低保达到1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26元;农村低保扩面3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45元。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 改造农村危房1100户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为民办实事 | 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所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10元 | 达到标准不扣分,未达到标准扣3分。 | |||
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45元 | 达到标准不扣分,未达到标准扣3分。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科技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科技局 | 县满意办 |
围绕旅游产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旅游局 | 县满意办 | |
围绕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商务局 | 县满意办 | |
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教育局 | 县满意办 | |
为民办实事 | 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4所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卫生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卫生局 | 县满意办 |
为民办实事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补偿率56%以上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文化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文化局 | 县满意办 |
为民办实事 | 建设农家书屋工程70家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林权流转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林业局 | 县满意办 |
为民办实事 | 林权发证率80%以上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农村金融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信用联社 | 县满意办 |
围绕发展低碳经济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经济局 | 县满意办 | |
县直改制企业社区解困 | 完成已改制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清算 | 全面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扣3分。 | ||
推行重大决策公示与听证 | 全年组织开展1次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示和听证活动 | 全年完成1次不扣分,每缺一次扣3分。 | 县法制办 | 县满意办 |
认真组织实施行政裁量权 |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 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按时完成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并向社会公开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实施行政监察 | 依法对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实施行政监察 | 切实加大对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的监督力度,建立公众正常反馈投诉机制,确保公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置。监察处理及时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监察局 | 县满意办 |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 县长热线受理群众投诉,每月出信访件办理情况专报并交广电局播报 | 受理群众投诉,办理回复及时不扣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每月出信访件办理情况专报并交广电局播报及时不扣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 | 政务中心 | 县满意办 |
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权限 | 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权限进行清理,分门别类、规范管理。 | 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权限分门别类,管理规范不扣分,不规范扣3分。 | ||
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试点 | 在县建设局、林业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完成审批职能相对集中试点。 | 试点单位进行审批职能相对集中试点,全部审批项目在政务中心窗口完成审批手续办理不扣分,未完成扣3分。 | ||
推行全程办理 | 抓好企业业主办理手续、群众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 为企业业主办理手续、处置群众诉求快,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效果好不扣分,群众不满意每次扣1分。 | ||
推行全程办理 | 推进电子政务全程代理 | 完成电子政务全程代理不扣分,未完成扣3分。 | 县信息化办 | 县满意办 |
推行全程办理 |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扩大公文传输系统应用,着手建设协同办公系统。 | 全年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5家不扣分,未全部完成按缺一家扣2分。 | ||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 开辟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专栏,并做好日常更新维护。 | 专栏设计科学、合理,能正常运转不扣分,否则扣3分。 | ||
县长信箱受理群众投诉,每月出信访件办理情况专报并交广电局播报 |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网上专人办理回复及时不扣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每月出信访件办理情况专报并交广电局播报及时不扣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 | |||
适时播报县长热线、县长信箱信访件办理情况 | 适时播报县长热线和县长信箱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扣分,播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 | 县广播电视局 | 县满意办 | |
对“七项行动”进行专题报道 | 对“七项行动”等人民满意政府建设情况专题报道及时不扣分,不及时每次扣1分。 | |||
整治建设环境 | 严厉打击强行参工参运行为 | 对出现的强行参工参运行为及时合理处理不扣分,不及时不合理处理每次扣1分。 | 县公安局县监察局 | 县监察局 |
严厉打击强行串标围标行为 | 对出现的强行串标围标行为及时合理处理不扣分,不及时不合理处理每次扣1分。 | |||
为民办实事 | 城市治安电子防空系统建设安装监控摄像机15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公安局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整治建设环境 | 严厉打击强行欺行霸市行为 | 对出现的强行欺行霸市行为及时合理处理不扣分,不及时不合理处理每次扣1分。 | 县工商局 | 县监察局 |
严厉打击强行违章建设行为 | 对出现的强行违章建设行为及时合理处理不扣分,不及时不合理处理每次扣1分。 | 县城管执法局 | 县监察局 | |
为民办实事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7.8% | 完成77.8%不扣分,未完成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就业援助 | 新增城镇就业5100人,失业再就业17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0000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县满意办 |
县直改制企业社区解困 | 新增公益性岗位400人以上,每人每月公益性岗位补贴达到435元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农村养老保险 | 参保率达80%以上 | 参保率达到80%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为民办实事 | 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达到100%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补偿率50%以上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1分。 | |||
加强决策前调查研究 | 围绕农村土地开展调查研究 |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研究报告不扣分,否则扣3分。 | 县国土资源局 | 县满意办 |
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 | 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 | 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不扣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 | 县监察局 | |
加强规划和项目审批的监督检查 | 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不扣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 | 县规划局 | 县监察局 | |
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 | 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不扣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 | 县建设局 | 县监察局 |
加强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 | 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不扣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 | 县监察局 | ||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 新建廉租房200户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满意办 | |
县直改制企业社区解困 | 改造棚户区600户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满意办 | |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建 | 改造县城区小巷小街5条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每条扣1分。 | 县满意办 | |
为民办实事 | 新增廉租房200套 | 完成100%不扣分。未完成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2.2% | 完成12.2%不扣分。未完成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1分。 | |||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 新增租赁补贴300户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房管局 | 县满意办 |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建 | 改造5个小区的基础设施并规范物业管理 | 5个小区(阳光丽景、益源、龙凤花园、世纪铭城、幸福人家)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每个小区扣1分。 | 县满意办 | |
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收费 |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收费行为规范。出现乱收费行为每次扣2分。 | 县物价局 | 县满意办 | |
为民办实事 | 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3.757万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水利局 | 为民办实事考核办 |
完成英雄、三元、大山沟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扣2分。 | 县经管局 | ||
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扣2分。 | 县农业局 | ||
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105件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司法局 | ||
移民避险和改善生态生存环境搬迁40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移民局 | ||
移民培训人数220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17人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残联 | ||
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3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移动公司 | ||
新增通电话自然村3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县电信局 | ||
新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示范点7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行政村实现互联网宽带上网8个 | 全部完成不扣分,未完成按完成进度的百分比,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 |||
注:1、个性指标,以20分为基数,计分实行扣分制。有个性指标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不扣分,未完成任务按细则扣分;没有个性指标的单位取所有责任单位的平均分。2、创建人民满意政府信息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县级党报党刊和电视台采用,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被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县级政府网站采用,分别加2分、1分、0.5分、0.3分。各责任单位年内综合性工作代表县政府受到表彰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州级分别加4分、3分和2分。(上报信息邮箱:lszfjx@163.com 县政府绩效办 联系电话:0743--6225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