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694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控制使用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的通告
LSDR-2011-00001
龙政发〔2011〕1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控制使用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的
通 告
为了确保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加强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范围:龙永高速公路沿线距公路中心线两边各50米区域。
二、控制范围内,建设、国土、安监、房产等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造、土地审批及采石场延期等有关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控制范围内新建工程项目、临时建筑物以及开设采石场。
三、禁止改变控制范围内土地性质和用途,禁止新垦荒地,禁止进行长久性农业开发项目,禁止抢栽、补栽用材林、经济林。
四、控制区范围内禁止新葬、新迁入坟墓。
五、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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