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使用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的通告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694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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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控制使用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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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DR-2011-00001

龙政发〔20111

龙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控制使用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的

       

为了确保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加强龙永高速公路龙山段沿线土地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范围:龙永高速公路沿线距公路中心线两边各50米区域。

二、控制范围内,建设、国土、安监、房产等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造、土地审批及采石场延期等有关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控制范围内新建工程项目、临时建筑物以及开设采石场。

三、禁止改变控制范围内土地性质和用途,禁止新垦荒地,禁止进行长久性农业开发项目,禁止抢栽、补栽用材林、经济林。

四、控制区范围内禁止新葬、新迁入坟墓。

五、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一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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