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2011年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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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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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1年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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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办〔2011〕62号
中共龙山县委办公室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1年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龙山县2011年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龙山县委办公室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5日

龙山县2011年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龙山县委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意见》(龙发〔2011〕20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农民教育年”活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民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努力实现文明、富裕、开放、绿色、法治、和谐龙山的战略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需要、市场需求和社会要求为导向,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整合资源、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农民教育体系,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达到“教育一批、提高一批、文明一批、致富一批、稳定一方”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1、全年教育培训农民不少于20万人次,其中,农业科技培训8万人次、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职业教育培训1万人次、法制培训2万人次、文化培训3万人次、思想道德培训3万人次,其他各类培训2万人次,力争全县60%以上的农业生产从业人员,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80%的农民道德、文化、科技、法制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改变全县农民整体素质偏低的状况。
  2、全年对所有村(社区)主干和80%的农村党员进行一次综合培训,使其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全年对所有组(社区)干部进行一次综合培训,使其素质全面提高。

  三、主要内容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的现实需求,紧紧围绕《意见》明确的“三个基本形成”目标,切实加强“五个教育”。
  1、加强政策理论教育。重点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三热爱等内容进行教育,用党的理论武装农民头脑,坚定农民跟党走的信仰。重点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省湘西大开发政策等内容进行教育,引导农民用好政策发展生产来致富,引导农民支持龙山各项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围绕集体主义、“五讲四美”、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进行教育。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德。弘扬优秀的传统民俗乡土文化,扶持农村业余文艺队伍,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促使农民成为“忠孝两全”、主张正义、和谐友善的模范。
  3、加强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围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村民自治法、新修改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农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素质,依法管理自身事务,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4、加强市场意识教育。重点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概念、特征、规律以及商品、价格、价值、税收、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内容进行教育,不断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引导农民逐渐成为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尽早实现农村经济融入市场经济。
  5、加强知识技能教育。重点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抓好良种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防治、产品加工贮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等配套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农业新型实用技术培训,突出抓好园艺业、特种养殖业,以生物能源、生物质产品、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着力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突出抓好实用农业信息网络技术、市场营销、项目评估、项目管理知识培训。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突出抓好农机装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监理以及农业节水新技术等知识培训。围绕劳务输出需求,强化劳务输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差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开展以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等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重点开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技术工种培训;对有创业需求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村劳动者,组织开展中高级专项技术培训,引导他们增强创业能力,开发特色产业,创办经济实体。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所有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民教育日常工作。县直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做到“八有”,即:有专门班子、有专人专抓、有专项经费、有专项制度、有计划总结、有教育阵地、有师资队伍、有教案教材,形成上下联动、条块互动、运行良好的工作格局,抓好农民教育工作,培育一大批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新型农民。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委办:牵头负责农民教育工作,主抓农民教育情况综合、督办考核。
  2.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访局:负责法律法规、农民权利义务宣传教育。
  3、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宣传教育。
  4、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清华大学远程教育基地):负责对村组(社区)主干、农村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5、县委统战部、县民族事务局、县宗教局:负责统战政策、民族团结和宗教知识宣传教育。
  6、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会同县委办搞好相关协调、督查工作。
  7、县扶贫开发办:负责扶贫劳务技能培训。
  8、县人武部:负责国防知识教育。
  9、县农办、县经管局:负责农村政策教育。
  10、县财政局:负责必要的经费保障。
  11、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
  1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政策和宣传教育。
  1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计生政策的宣传教育。
  1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道路法规的宣传教育。
  15、县民政局:负责社区(村组)干部的培训及民政政策的宣传教育。
  16、县卫生局:负责农村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17、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18、县妇联:负责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
  19、团县委:负责农村团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0、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烟办、县外资外援办、县农广校、县烟草专卖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负责农业科技、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21、县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培训。
  22、县住建局:负责农民工建筑知识的教育培训。
  23、乡镇企业局:负责企业经营知识培训。
  24、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农民教育工作。

  五、实施步骤

  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1日)。在县委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重点部署、宣传动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办公室,制定农民教育具体计划和考评细则并下发给所有责任单位。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层层宣传,广泛动员,让农民教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专抓人员,组建工作机构。县里组建一支农民教育综合讲师团。各级各单位要相应组建专业讲师团。各级各单位4月1日之前把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1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创新教育载体,全面开展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全县农民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各级各单位6月1日之前将农民教育半年工作小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单位将全年农民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县里表彰20个先进单位,20个先进个人,30个先进村(社区),30个先进村(社区)主干,100名新型农民。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农民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捆绑各级各单位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工作人员要具体抓。要制定好工作计划,研究好工作载体,教育好广大农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将农民教育工作纳入全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农民教育工作,使各个阶段的工作有机衔接,坚持把农民教育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整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农业现代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村信访维稳、综治、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生态环保、民族团结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三)加大投入。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主要解决师资队伍、培训教材、教育阵地等所需费用。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年度预算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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