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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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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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发〔2011〕20号
中共龙山县委
龙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
意       见
(2011年3月5日)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文明、富裕、开放、绿色、法治、和谐龙山,现就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意义

  1、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没有农民教育的加强,就没有全民教育的加强;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全民素质的提高。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民教育势在必行。
  2、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推动龙山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十二五”要实现“五个明显,六个龙山”的奋斗目标,需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破除小进则满、小富则安、封闭封建等思想观念的束缚,自觉强化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本领。
  3、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的有效途径。当前,少数农民的法律意识、义务观念、集体观念淡薄,对政策、法律片面理解,强调个人权利多,自觉履行义务少;一些村寨宗族主义严重,在对待公共利益上不讲原则,不讲正气;有的甚至片面追求私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信访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提升,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农民教育。
  4、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当前,少数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尚未完全形成;有的沉溺于打牌赌博,热衷于搞封建迷信活动;有的思想道德观念滑坡,对老人不尊敬、不赡养,邻里关系紧张,社会公德缺失,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工作。

  二、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总体要求

  5、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根本,紧紧围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这一要求,突出抓好农民教育系列工程,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6、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农民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推动农民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各类资源,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到加强农民教育工作中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的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民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农民的实际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便民、为民、富民”作为第一要求,把农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把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工作变成农民喜欢、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解决农民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充分体现此项工作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四是坚持创新载体、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教育内容,确定相应的教育形式和载体,特别要做好法律、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五下乡”,增强农民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向心力,确保农民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7、主要目标:在“十二五”末,实现三个“基本形成”的目标,为龙山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基本形成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机制健全、运作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民教育推进体系。二是基本形成农民学习文化、钻研技术、就业创业、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基本形成思想先进、信仰坚定、素养文明、遵纪守法的农民队伍。

  三、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主要内容

  8、深化政策理论教育,提高农民政治素质。重点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三热爱等内容进行教育,用党的理论武装农民头脑,坚定农民跟党走的信仰。重点围绕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农民知晓党的政策,实践党的政策,用政策宣传农民,教育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
  9、深化思想观念教育,提高农民道德素质。重点围绕集体主义、“五讲四美”、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农民成为“忠孝两全”、主张正义、和谐友善的模范。
  10、深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农民法纪素质。重点围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村民自治法、新修改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农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管理自身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升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11、深化市场意识教育,提高农民市场素质。重点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概念、特征、规律以及商品、价格、价值、税收、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内容进行教育,不断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
  12、深化知识技能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重点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劳务输出需求、社会进步要求等内容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水平,促进农民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和市民的跨越。

  四、加强农民教育的方式方法

  13、集中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分级集中教育农民。县本级每年通过阳光运作,择优筛选部分农民到县委党校、县职业中学、县农广校、县技工学校等学校实行集中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农民夜校为平台,结合当地产业需求实行集中教育。
  14、订单培训。坚持以需定训,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供需合作,签订培训订单,进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村企联姻的培训模式,切实抓好实训环节教育,着力培养农民的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
  15、远程教育。充分运用电视、互联网及VCD课件实施现代化远程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有条件的乡村要定期组织农民群众参加远程教育。
  16、实地培训。结合农时季节,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和农民技术员深入农村课堂、田间地头,为农民讲解和演练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按照岗位要求,组织农民学员进入工厂车间,现场观摩,动手操作,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就业本领。
  17、整合教育。整合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以县委党校、县职业中学、县农广校、县技工学校、县卫校、省州及外县基地学校为依托,以县、乡各级干部、各类讲师团为抓手,以培训会、群众会、农民夜校等为载体,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整合项目资源,选好主导产业,进行“公司+基地”、“协会+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培训。整合力量,在县、乡两级建设门类齐全、业务熟悉、农民欢迎的师资队伍,组建农民教育讲师团。切实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编写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内容丰富、喜闻乐见、农民适用的教育培训教材。

  五、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农民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民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综合协调。各级各部门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具体负责的县级领导和专门班子,制定好培训规划,有效推进农民教育工作。县级领导下到联系乡镇指导督促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每个责任部门除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农民教育工作要求外,都要联系1个乡镇,全年至少在所联系乡镇开展2次以上农民教育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除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农民教育工作要求外,全年下到所有村(社区)至少开展2次以上农民教育工作。
  19、加强协调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分类培训、明确责任、互相协作”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各自职责职能,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开展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委党校、县农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宗教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局、县信访局、县经管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外资外援办、县科协、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烟办、县乡镇企业局、县农广校、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20、加强考核。把农民教育工作作为全县重大工作之一,纳入全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内容,对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县农民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民教育具体考核办法。对农民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精神和物质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坚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的基本标准。对乡镇(街道)重点考核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培训实绩、综合管理等工作;对县直责任部门重点考核组织机构、资金投入、培训实绩等工作。加强对农民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抓住农民教育的阶段性特征,适时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21、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民教育专项经费,主要解决师资队伍、培训教材、教育阵地等基础工作经费。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民教育工作顺利推进。农村科技开发、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22、加强宣传引导。农民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农民教育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要搞好宣传,积极给农民讲清政策,明确教育培训的科目、途径和手段,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学习、乐于学习的积极性,确保农民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及时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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