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800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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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印发《龙山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2〕15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龙山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龙山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体广电服务站(以下简称“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促进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免费开放内容及时间
㈠县图书馆
1、免费开放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包括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书刊借阅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
2、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
⑴报刊阅览、书刊借阅、少儿借阅、电子阅览、多媒体阅览、自修阅览。
⑵报告会、讲座、培训、读者活动。
⑶流动服务(送书到基层)。
⑷基层辅导、培训。
⑸结合本馆特色和本馆工作特点,开展1-2项读者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
3、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㈡县文化馆
1、免费开放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包括舞蹈、音乐排练厅,计算机网络教室及美术、书画、摄影教室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2、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
⑴普及性公益培训辅导服务。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非遗”传承、业余文艺骨干等辅导培训。
⑵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包括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科技致富、健康与生活等专题活动。
⑶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包括节庆文化活动、主题政治宣传演出、公益性广场文化活动、群众文艺作品展演等。
⑷公益性展览展示。包括美术、书法、摄影及“非遗”专题展览展演。
⑸馆内业务干部指导群众文化。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非遗”保护等。
⑹计算机与网络教室阅览(电子阅览室)。
3、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㈢乡镇文体广电服务站
1、免费开放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包括多功能厅、培训室、图书室等,有条件的乡镇免费开放文化广场。
2、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
⑴文化辅导培训。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及“非遗”传承培训,站办文艺团队、群众文艺团队、业余文艺骨干培训及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等。
⑵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包括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科技致富、健康与生活等内容。
⑶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包括节庆文化活动、主题政治宣传演出、群众文艺作品展演等。
⑷公益性展览展示。包括美术、书法、摄影、平面艺术、民间工艺、“非遗”展示等。
3、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6小时。
三、保障机制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山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县文广新局工作的副主任、县文广新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分管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督查等。
㈡加强业务培训。县文广新局负责对“两馆一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工作人员不断熟练工作、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㈢加强经费管理。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湘文〔2011〕129号),“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责,由县文广新局统一管理,县财政局监管。县文广新局要对“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网络费、设施设备添置费、活动费、培训费等,不准开支接待费和考察费,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经费实行年度定额安排制,年度结余经费由县文广新局统筹安排在次年的免费开放工作中。
㈣加强设施设备管理。要及时完善“两馆一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不得变卖或以任何形式改变“两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的用途。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㈠考核办法。对“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年6月下旬进行半年考核,对按计划实施免费开放的馆、站将补助50%的免费开放专项经费。12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分达90分以上的单位再补助50%免费开放专项经费,80-89分的再补助40%免费开放专项经费,70-79分的再补助30%免费开放专项经费,60-69分的再补助20%免费开放专项经费,60分以下和未实施免费开放的不予补助免费开放专项经费。
㈡考核程序。年初由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和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拿出年度免费开放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文广新局审定,半年或年底写出免费开放自查报告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报县“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免费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并将考核评定结果报“免费开放”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补助额度。
附件:龙山县2012年“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