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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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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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3-12-10

《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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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法发〔2013〕3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根据《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4号)文件,现将《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评指标

序号

考评内容

计分标准

  评方  法

得分

扣分  事由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25分)

1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以上(4分)

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得4分;否则,少一次扣2分。

查会议记录

 

 

2

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4分)

3月底之前制定、报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的,得4分;否则,扣4分。

查法制办台账

 

 

3

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4分)

12月底之前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得4分;否则,扣4分。

查法制办台账

 

 

4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4分)

每年组织2次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的,得4分;否则,少1次扣2分。

查学法记录

 

 

5

法制机构健全(4分)

机构健全或配有法制专干的,得4分;否则,扣4分。

查岗位分工

 

 

6

搞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5分)

全年报送法制信息5条以上的计5分;否则,少1条扣1分。

查法制办台账

 

 

 

二、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5分)

 

7

重大行政决策举行听证会(10分)

根据《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举行听证会的,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并反馈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得10分。未举行听证会的,扣10分;未公开产生听证代表、未向社会公布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酌情扣1-10分。

查听证会有关资料

 

 

8

执行“三统一”制度(6分)

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的,得6分;否则,每件扣2分。

查发文登记簿和法制办台账

 

 

9

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2分)

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不得分。

查文件签批单

 

 

10

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2分)

认真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逾期不纠正的,每件扣2分。

以检查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11

是否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5分)

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的,酌情扣1-5分。

查文件

 

 

三、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0分)

12

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并网上公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证件按时年检或备案(6分)

未公布的,不得分;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发现1人次扣1分;少年检或备案1个证件扣1分。

查相关材料及抽查证件

 

 

三、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0分)

 

13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8分)

实施行政处罚按制定的裁量权基准执行的,得8分;否则,每件扣2分。

 

查处罚案卷

 

 

14

报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3分)

10月底前报送1个以上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得3分;否则,扣3分。

查法制办台账

 

 

15

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按照规定报政府法制办备案(3分)

未按规定报送的,不得分。

查案卷及法制办台账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分)

16

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5分)

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得5分;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为,酌情扣1-5分。

查相关资料

 

 

17

是否出现行政执法违法案件(5分)

每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案件,酌情扣1-5分。

查相关材料

 

 

18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5分)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的,每例扣3分,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每例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查法制办台账

 

 

19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5分)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的每例扣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查法院提供的资料

 

五、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10分)

20

完善四个服务平台(4分)

根据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情况酌情打分。

查相关材料

 

 

21

履行三个方面管理服务职能(3分)

根据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经济调节服务职能履行情况酌情打分。

查相关材料

 

 

22

推进五个系统公共服务(3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民政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共服务推进情况酌情打分。

查相关材料

 

 

六、特别加分和扣分

特别加分

1、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有重要创新的,酌情加1-5分。

2、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重要政府法制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酌情加1-5分。

特别扣分

1、每出现1次行政决策违法情形,扣1-5分。

2、每出现1次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扣1-5分。

3、每发生1起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扣1-5分。

备注:请将法制调研论文、信息电子版本发至龙山县政府法制办邮箱(lsfzb6231592@163.com或lsfzb-001@163.com)

附件:

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一、里耶管委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4个)

三、县直行政执法单位(51个)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城镇规划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开发局、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族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物管理局、县档案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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