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835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3-12-10
《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龙政法发〔2013〕3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根据《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4号)文件,现将《龙山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评指标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 评方 法 |
得分 |
扣分 事由 |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25分) |
1 |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以上(4分) |
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得4分;否则,少一次扣2分。 |
查会议记录 |
|
|
2 |
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4分) |
3月底之前制定、报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的,得4分;否则,扣4分。 |
查法制办台账 |
|
| |
3 |
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4分) |
12月底之前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得4分;否则,扣4分。 |
查法制办台账 |
|
| |
4 |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4分) |
每年组织2次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的,得4分;否则,少1次扣2分。 |
查学法记录 |
|
| |
5 |
法制机构健全(4分) |
机构健全或配有法制专干的,得4分;否则,扣4分。 |
查岗位分工 |
|
| |
6 |
搞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5分) |
全年报送法制信息5条以上的计5分;否则,少1条扣1分。 |
查法制办台账 |
|
|
二、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5分) |
7 |
重大行政决策举行听证会(10分) |
根据《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举行听证会的,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并反馈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得10分。未举行听证会的,扣10分;未公开产生听证代表、未向社会公布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酌情扣1-10分。 |
查听证会有关资料 |
|
|
8 |
执行“三统一”制度(6分) |
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的,得6分;否则,每件扣2分。 |
查发文登记簿和法制办台账 |
|
| |
9 |
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2分) |
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不得分。 |
查文件签批单 |
|
| |
10 |
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2分) |
认真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逾期不纠正的,每件扣2分。 |
以检查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
|
| |
11 |
是否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5分) |
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的,酌情扣1-5分。 |
查文件 |
|
| |
三、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0分) |
12 |
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并网上公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证件按时年检或备案(6分) |
未公布的,不得分;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发现1人次扣1分;少年检或备案1个证件扣1分。 |
查相关材料及抽查证件 |
|
|
三、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0分) |
13 |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8分) |
实施行政处罚按制定的裁量权基准执行的,得8分;否则,每件扣2分。 |
查处罚案卷 |
|
|
14 |
报送行政执法指导案例(3分) |
10月底前报送1个以上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得3分;否则,扣3分。 |
查法制办台账 |
|
| |
15 |
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按照规定报政府法制办备案(3分) |
未按规定报送的,不得分。 |
查案卷及法制办台账 |
|
| |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分) |
16 |
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5分) |
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得5分;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为,酌情扣1-5分。 |
查相关资料 |
|
|
17 |
是否出现行政执法违法案件(5分) |
每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案件,酌情扣1-5分。 |
查相关材料 |
|
| |
18 |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5分) |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的,每例扣3分,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每例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查法制办台账 |
|
| |
19 |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5分) |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的每例扣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查法院提供的资料 |
|
|
五、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10分) |
20 |
完善四个服务平台(4分) |
根据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情况酌情打分。 |
查相关材料 |
|
|
21 |
履行三个方面管理服务职能(3分) |
根据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经济调节服务职能履行情况酌情打分。 |
查相关材料 |
|
| |
22 |
推进五个系统公共服务(3分)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民政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共服务推进情况酌情打分。 |
查相关材料 |
|
| |
六、特别加分和扣分 |
特别加分 |
1、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有重要创新的,酌情加1-5分。 2、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重要政府法制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酌情加1-5分。 | ||||
特别扣分 |
1、每出现1次行政决策违法情形,扣1-5分。 2、每出现1次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扣1-5分。 3、每发生1起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扣1-5分。 |
备注:请将法制调研论文、信息电子版本发至龙山县政府法制办邮箱(lsfzb6231592@163.com或lsfzb-001@163.com)
附件:
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一、里耶管委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4个)
三、县直行政执法单位(51个)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城镇规划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开发局、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族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物管理局、县档案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