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 索引号:006686322/2014-01036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4-12-15

2014年度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 字体大小:

2014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南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全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会前学法制度,各部门全年举办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长效机制。对新进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办行政执法证。对其他持证人员在执法证年检注册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所持证件不予年检注册。

3、在全县公务员轮训班、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等各类主题培训班上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保证审查质量,应给予法制机构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5、认真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应由有关部门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6、切实推行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完成专家库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持。逐步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法律顾问和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参与决策的制度

7、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所占比例,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决策实施单位应跟踪检查,适时开展后评估。

8、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政府合同的谈判、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纠纷的解决,政府法制部门应全程参与,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全程监督。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9、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机构审查,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10、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未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签发印发实施。为保证合法性审查时间,起草单位必须至少提前3天将送审稿及起草说明、起草依据和其他相关资料提交县政府法制办审查。

1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系统,做好规范性文件到期前的评估工作。

1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申请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查申请,并及时答复申请人,被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必须及时依法纠正。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推进里耶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4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15深入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认真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16、积极探索乡镇基层综合执法。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提高效能的原则,探索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机构,统筹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人员,统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17、继续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百千万”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8、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执法指导和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

19、坚持依法受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且符合要求的,应无条件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应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坚决避免形成新的矛盾纠纷。

20、提高办案质量。推行行政复议办案现场察看制,办理复议案件应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做到“案结事了”。

六、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

21、完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维护保障“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求助服务事项受理、交办、反馈、督促和考核制度。

22、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等政府服务平台建设。

2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至少提速到法定时限的50%,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编制政务服务指南,推行集中受理、并联审批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首受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24、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强教育卫生和城市公用事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七、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组织推动,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

25、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按照《龙山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龙政办发〔2014〕7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各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绩效管理,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年终检查验收,分类排队,奖优罚劣,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提升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6、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龙政办函〔2014〕6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和表彰奖励,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7、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龙山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联系,做好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和服务工作。

28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积极报道、推介我县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9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力量,加大政府和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优化法制机构人员结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30、加强政府内部层级和专门监督,严格行政问责。上级行政机关应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