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7-00769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7-05-02
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服务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龙政办发〔2016〕33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服务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服务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服务
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整合资金作用,推进龙山扶贫攻坚工作。
(二)目标任务。围绕县扶贫工作资金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统筹使用,科学分配。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由县统筹整合使用,科学分配到精准扶贫工作的各个领域。
2.部门抓落实,权责匹配。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根据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工作责任,实施精准指导,形成强大合力,积极推动资金整合使用工作。
二、资金整合范围、规模及方式
(一)资金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级、州级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1.中央层面(20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2.省级层面(19项):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部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省级投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草食动物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的部分)、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除外)、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部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部分)等。上述资金中,已推行中央和省级其他整合试点的部分,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3. 州级层面(5项):精准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部分)等。
4.省、州、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
5.结合本县实际,适时增加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项目,以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符合统筹整合范围的历年财政存量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畴。
(二)整合规模。2016—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12.97亿元以上,其中,2016年6.19亿元以上,2017年6.78亿元以上。2018—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21亿元以上,每年7亿元以上。根据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资金分配方案。涉及统筹整合的专项资金,每年的增量部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精准扶贫“十一项工程”实际需要分年度预算。
(三)整合方式。上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拨入“龙山县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县财政局分项目建11套专户台账(发展生产脱贫工程、转移就业脱贫工程、教育发展脱贫工程、医疗救助帮扶工程、生态补偿脱贫工程、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公共服务保障工程、乡村旅游脱贫工程、易地搬迁脱贫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一与11个工程指挥部结算。整合资金下达后,按资金比例和项目工程进度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要在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兜底保障的基础上,足额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后,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内容,建立全县项目库。
三、资金使用
(一)使用范围。统筹整合的资金仅仅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五个一批”(生产发展、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就业、社保兜底)和“十一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工程、乡村旅游脱贫工程、转移就业脱贫工程、易地搬迁脱贫工程、教育发展脱贫工程、医疗救助帮扶工程、生态补偿脱贫工程、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安排使用。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2016年安排61877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帮扶工程6500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工程2500万元,教育发展脱贫工程3855万元,生态补偿脱贫工程1000万元,转移就业脱贫工程1000万元,发展生产脱贫工程12016万元,乡村旅游脱贫工程300万元,公共服务保障工程74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5725万元,易地搬迁脱贫工程297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263万元。2016年整合资金下达后,各项目脱贫工程资金不足部分,在2017年跨年度安排。
2017年预安排6771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帮扶工程6500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工程3500万元,教育发展脱贫工程3855万元,生态补偿脱贫工程1000万元,转移就业脱贫工程1000万元,发展生产脱贫工程105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2000万元,易地搬迁脱贫工程5500万元,购买服务费用23857万元(用于乡村旅游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
(二)使用方式。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财政补助、直接投入等方式用于精准扶贫。
(三)拨付程序。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拨付,严格按《龙山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各脱贫工程指挥部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拨付依据、流程、审批权限,报县财政局备案。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资金核算。由县财政局指定专户归集整合资金,按月统计专户资金的拨付进度、结余情况。各项目单位设置项目专账,核算项目会计业务。
(二)加强资金监管。
县整合办: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事务工作;拟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涉农项目总体验收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筛选、申报、审核的总体把关及规划对接,及项目的审批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验收工作。
县扶贫开发办:负责全县规划文本的起草,确定全县扶贫对象、脱贫目标、脱贫计划等基础数据;建立涉农资金项目库;编制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对乡镇涉农项目审批;参与涉农项目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拟定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对乡镇涉农项目审批工作。
县审计局:参与项目验收,负责涉农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县监察局: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预算审查、计划申报、项目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及决算。
“十一项工程”指挥部、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筛选、申报、申核,负责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或参与项目实施、预决算编制、项目验收、申请拨款等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发挥好脱贫攻坚规划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结合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脱贫攻坚规划,科学确定扶贫项目。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三是抓好项目实施。按照统筹整合资金确定的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抓好项目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县扶贫开发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十一项工程”指挥部配合,编制《龙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二)县整合办编制年度资金整合方案。
(三)各乡镇(街道)根据扶贫规划,向“十一项工程”指挥部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指挥部审核汇总后交县扶贫开发办审核,由县扶贫开发办编制全县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四)县整合办会同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办、县财政局及“十一项工程”指挥部,审核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年度整合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五)县人民政府审定并下达年度整合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六)各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项目。
(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八)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决算后申请报账。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财税工作副主任与扶贫、发改、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卫计、民政、交通、移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整合办”),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发改、水利、农业、卫计、民政、交通、移民等部门分管项目的副职,及县财政局农业、经建、综合、农开、综改、社保、外经、教科文、预算等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政府办联系财税工作的副主任为召集人,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对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整合办负责资金整合日常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拟订相关方案、计划、文件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宣传与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县财政局要明确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责,继续优化政府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流程,健全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三)明确奖惩措施。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为县人民政府对部门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明确考评内容,设定考评指标,由县整合办予以综合考评。将整合任务完成情况与部门预算内本级专项挂钩,未完成任务或形式上完成任务但无实际效果的按当年整合任务缺口金额相应扣减本级专项预算,直到扣完该部门当年全部专项预算资金。
附件:1.龙山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
2.龙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1
龙山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计划安排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61,877 |
|||||
1 |
民生工程 |
医疗救助工程 |
6500 |
财扶资金(扶贫办)3514万元。 |
保障医疗救助帮扶工程,每年不低于650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新农合缴费补助2250万元、医疗救助帮扶2800万元,非贫困户及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帮扶1500万元。 |
2 |
社会保障兜底工程 |
2500 |
扶贫支出(新型农民培育工程)142万元 |
社会保障兜底工程,预留10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00万。 |
|
3 |
发展教育脱贫工程 |
3855 |
财扶资金(扶贫办)安排3855万元。2015年资金安排1250万元,2016年资金安排2605万元。 |
教育发展脱贫工程,每年安排3855万元用于贫困生学费、生活费资助。 |
|
4 |
生态补偿脱贫工程 |
1000 |
中央建档立卡户林业管护费358万元,森林运造资金238,农业技术推广5万元,超级稻资金5万元,林区道路建设资金60万元,林业良种补贴27万元,中央农业科技推广136万元。 |
用于生态补偿转岗。 |
|
5 |
转移就业脱贫工程 |
1000 |
预计增量资金安排 |
用于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项补贴费。 |
|
6 |
发展生产 |
发展生产脱贫工程 |
12016 |
财扶资金(扶贫办)安排11571万元。2015年资金安排1420万元,2016年资金安排1015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45。 |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2016年脱贫5850万元、人平1300元,2014及2015年脱贫人平600元,计2740万元,集体经济635万,共计9225万元。 |
7 |
|
乡村旅游脱贫工程 |
300 |
财扶资金(扶贫办)安排300万元。 |
|
8 |
公共服务保障工程 |
740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740万。 |
|
|
9 |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25725 |
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等方面资金1510万元(经建),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868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90万元,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27万元,江河水库716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61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23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390万元,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资金620万元,财扶资金4089万元,农田水利设施2375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38万元,综改资金1421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379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3036万元,农村公路3091万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421万元(楠竹平水库)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资金68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90万元,流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
村组公路4339万元,农村安全饮水1505万元,村村响户户通13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5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
|
10 |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 |
2978 |
中央财政安排易地搬迁资金2978万元。 |
总人数12011人,中央财政安排7000元/人 |
|
11 |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
5263 |
财扶资金(扶贫办)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663万元(其中上年资金623万元) |
|
|
12 |
购买服务 |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 |
0 |
|
|
13 |
乡村旅游脱贫工程贷款 |
0 |
|
|
|
14 |
农发行基础设施贷款项目 |
0 |
|
强发公司原易地搬迁脱贫贷款,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支付1200万利息(经与强发公司衔接,2016年利息已从贷款中直接扣除) |
|
15 |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项目 |
0 |
|
|
|
16 |
国开行基础设施贷款项目 |
0 |
|
|
|
17 |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0 |
|
|
附件2
龙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计划安排数 |
备注 |
|
67,712 |
||||
1 |
民生工程 |
医疗救助工程 |
6,500 |
保障医疗救助帮扶工程,每年不低于650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新农合缴费补助2250万元、医疗救助帮扶2800万元,非贫困户及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帮扶1500万元。 |
2 |
社会保障兜底工程 |
3,500 |
社会保障兜底工程,预留20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00万。 |
|
3 |
发展教育脱贫工程 |
3,855 |
教育发展脱贫工程,每年安排3855万元用于贫困生学费、生活费资助。 |
|
4 |
生态补偿脱贫工程 |
1,000 |
生态补偿脱贫工程,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生态补偿转岗脱贫1000万元。 |
|
5 |
转移就业脱贫工程 |
1,000 |
转移就业脱贫工程,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项补贴费。 |
|
6 |
发展生产 |
发展生产脱贫工程 |
10,500 |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预计产业脱贫数 |
7 |
|
乡村旅游脱贫工程 |
|
根据资金情况另行安排 |
8 |
公共服务保障工程 |
|
根据资金情况另行安排 |
|
9 |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12,000 |
|
|
10 |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 |
5,500 |
中央财政补助每户7000元 |
|
11 |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
|
根据资金情况另行安排 |
|
12 |
购买服务 |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 |
5,657 |
为民服务公司易地扶贫搬迁购买服务协议付款金额。 |
13 |
乡村旅游脱贫工程贷款 |
3,000 |
里耶旅游公司、惹巴拉旅游公司购买服务协议付款金额。 |
|
14 |
农发行基础设施贷款扶贫项目 |
3,200 |
强发公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服务协议付款金额。 |
|
15 |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扶贫项目 |
12,000 |
三个项目资本金1.2亿元。 |
|
16 |
国开行基础设施贷款项目 |
|||
17 |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