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0540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07-02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县城市低保救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根据《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民发[2018]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提高全县城市低保救助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第一档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第二、三挡标准不变;
3、新提高城市低保一档救助标准从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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