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1191
- 文号:龙政函复字〔2018〕第26号A类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11-20
关于2018年全州“两会”第69号提案的答复
龙政函复字〔2018〕第26号A类
关于2018年全州“两会”第69号提案的
答复
符友成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电商扶持力度,打造有实力的本土电商品牌》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商扶持方面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电商产业,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2017年我县出台了《关于成立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山县2017-2020年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龙山县2017年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龙山县电商扶贫奖补办法》等文件,为促进电商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2018年5月我县成功申报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中央财政和县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我县电商产业发展。我县将按示范县要求,加大平台、中心网络、物流方面的项目建设。
二、本土电商品牌打造方面
(一)大力举办营销活动。2017年8月,我县成功举办了百合文化旅游节暨一县一品精准扶贫专项推广活动,并与搜农坊(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网销推广服务合同。同时,搜农坊、苏宁易购、爱尚通程、供销大集、农商通、浩通货运等一批省内知名电商企业与我县百合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相关合作签约。此次活动集结省内外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资源,打响了龙山百合的特色品牌,拓展了龙山百合销售市场,提升了百合产业建设水平,成为“湘品出湘·从龙山起”的典型案例,巩固了百合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地位。
(二)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目前,我县有390余家电商经营户(其中电商企业78家)集中营销县内农特产品,百合、柑橘、蔬菜、中药材、野葛、腊肉、雪莲果等农产品通过网店上架的形式在阿里巴巴、京东、天猫上销售,实现网上交易1.85亿元。
(三)充分发挥微商作用。里耶镇是我县产业强镇,通过2015-2017年连续3年的电商培训,里耶镇80%以上老百姓能够使用微信网络销售脐橙。全镇微商从业人员近2000人,仅比耳为村的微店数就已达到110家,全镇整体脐橙均价由1.6元/斤提高到2.2元/斤。湘西腊肉、蜂蜜、脐橙、茶油网上每斤价格分别高达40元、120元、5.8元和60元,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功不可没。2017年,微信销售我县农产品1500余万元。
(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双11”时,我县里耶脐橙、龙山百合、野葛、湘西腊肉入驻湖南省电商扶贫百县直供专区,同步开启网上销售和实体销售相结合,销售我县农特产品。我县在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电商扶贫特产专区”。同时,号召广大电商企业走出去,利用食餐会、农博会、网购节等展会搞好我县农特产品推销推介,如:组织龙山县喜乐百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2017年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组织龙山县绿林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参加2017年“湘品出湘”名优特产品(深圳)推广对接会;组织龙山县浩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参加2017年湖南网购节;2018年1月6日至9日整合龙山县内的百合、雪莲果、腊肉、腐乳企业在长沙市开展了“2018年网销‘一县一品’进社区——龙山特产长沙行”社区团预售活动等,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相联动,拓宽了龙山农特产品的销售渠道。
(五)加强电商培训力度。制定了电商人才培训方案,全面推进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2018年,举办了一次500人以上大型的培训会,成功开店441家。龙山县电商协会今年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67人,整合农产品87种,通过一亩田等平台网销额达2千万元以上。下步我县还将继续加大电商扶持力度,打造更多的本地电商品牌,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推广本地农特产品,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培育更多的电商人才,为龙山经济发展做贡献。
附件: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反馈表
签发领导:蔡龙
承办人员:肖谞
联系电话:0743-6222514
龙山县人民政府
附件
湘西自治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提案 编号 |
|
提案者 |
|
承办 单位 |
| |||||||||
提案 案由 |
| |||||||||||||
收件 日期 |
| |||||||||||||
办理情况(填写√) | ||||||||||||||
单位领导上门 |
承办人员上门 |
参加调研 |
集中座谈 |
电话联系 | ||||||||||
|
|
|
|
| ||||||||||
评价情况(填写√) | ||||||||||||||
对办理态度的评价 |
对办理结果的评价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
|
|
| |||||||||
办理结果类别(填写√) | ||||||||||||||
A |
B |
C | ||||||||||||
|
|
| ||||||||||||
具 体 意 见 或 建 议 |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⑴此表一式三份,承办单位寄送答复件时附送提案者,并附送邮票和信封; ⑵为便于考核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务必认真负责地填写此表,分别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和承办单位; ⑶办理结果类别:A表示提案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工作已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B表示提案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准备逐步解决;C表示提案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财力等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未解决、需继续争取解决或留作参考并向提案者做出解释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