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532
  • 文号:州办发〔2019〕1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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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9-06-27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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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更好推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力度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促进市场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坚持严实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绝不允许各行其是、政策“注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期待,顺应企业发展需求,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释放更多减税降费红利。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专项清理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的市场服务体系。

  (三)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国家和省里减税降费一揽子政策全部兑现,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零收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便捷群众办事,将我州打造成为中西结合部开放合作的热土高地,推动湘西从内陆腹地、开放末梢向前沿阵地、区域中心转变,推动中西部“过渡带”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黄金带”。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清理整治。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对教育、医疗、交通、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监督检查;整治利用失效文件或者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和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及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坚决纠正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强制性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清理,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清查和整治随意检查、随意罚款等行为。

  (二)落实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响三湘,税励园区”等系列活动,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优化办税服务。

  (三)加大降费力度。落实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降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下调20%-50%工伤保险费率。降低用地成本、要素成本。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继续推进一般工商业用电与大工业用电同价。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稳定社保征缴,确保征收方式不变、缴费基数不调、欠费不集中征缴、原有政策不变。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方便群众办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多照合一”“证照分离”,真正实现“一照一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全州每年安排20亿元以上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用于民营企业,规范运作PPP模式,采取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向实体企业集聚。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兑现优惠政策,提高招商项目的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和人身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组长的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政策执行、责任落实、督查通报等具体工作。成立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州减税降费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把减税降费工作纳入2019年巡察内容,深挖细查政策落实“温差”等问题。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共同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自查自纠。对照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和国家一揽子减税政策,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有关单位要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对违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退到位,同时要建章立制,形成减税降费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要报送州减税降费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州减税降费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要将全州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州委。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减税降费工作纳入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州政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责任人考核评估、干部选拔任用和追责问效的重要依据,并对工作履责不力的县市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加大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力、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工作不实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

  (此件发至副局级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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