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682
  • 文号:州发〔2019〕1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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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9-04-15

关于全力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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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湘西州以来,我州始终坚持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工程”,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和显著成效,全州上下已形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势。为全力抓好2019年“脱贫攻坚决胜年”各项工作,高质量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州委“帮扶要精准、增收要稳定、保障要到位、脱贫要真实、群众要满意”的工作要求,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放在首位,纵深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工程”,全面进入决战状态,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确保全州实现现行标准下剩余的10.6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3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7个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打下坚实基础,以脱贫攻坚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持续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坚持把兴产业、增就业、置家业作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或就业脱贫门路。 

  因地制宜兴产业。坚持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提高到村到户到人扶持标准,并摸清扶贫小额信贷需求,确保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的贫困户愿贷尽贷。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开展“千名农技干部精准帮扶联村全覆盖”行动,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油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烟叶、蔬菜和特色养殖等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实现对所有贫困村和有劳动能力及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产业帮扶覆盖。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劳务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收益保底、利润返还等有效做法,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合作关系。加大产销对接力度,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完善功能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营销、帮扶单位促销、商业流通企业承销、定向直供直销等农产品推介行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坚持中长期与短平快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发展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多途径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多措并举增就业。对每个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的适龄贫困劳动力实现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引导转移就业脱贫。通过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设备补贴、场租费补贴、物流费补贴、金融支持等方式,引导和扶持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护林员、巡河员、保洁员、儿童主任以及养老护理、重残照料、道路维护、治安协管、地灾监测等农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劳动力和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实行托底安置,确保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对返乡创业者的服务、指导、培训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归雁经济”。

  着力壮大集体经济。根据各村不同的资源条件、区位特点、产业优势,按照“一村一品一社一企”标准,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每个贫困村都要建立有贫困户参加的产业合作社,积极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产业发展、入股参股、盘活集体资源、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上。 

  (二)强化贫困群众基本民生保障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兜实兜牢民生底线,着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强化住房保障。规范危房危险等级认定责任和程序,注重房屋安全性和基本使用功能,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后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定易地扶贫搬迁扫尾工作,严守住房面积、住房质量、自筹资金、不负新债“四条底线”,加快拆旧复垦,强化后续帮扶,加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做好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让每户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或就业门路。同步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做好搬迁群众户籍管理、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后续服务工作。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群体住房安全问题。

  强化教育保障。以保障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为核心,落实县市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共同控辍保学的“五长”负责制,开展好1名教师、1名村干部、1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1名辍学学生的“三帮一”行动,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负担,入学2个月内(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籍注册后2个月内)及时发放本学期各类教育生活补助。继续加大贫困家庭“两后生”和“雨露计划”教育培训力度,对已注册学籍的中高职在读贫困学生,按有关政策标准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至5000元。继续实施“泛海助学”等扶贫助学行动,加快推进“芙蓉学校”建设。 

  强化医疗保障。全面落实省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和“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医疗救助系列综合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50%以上补贴、特困群众全额补贴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贫困患者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六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在85%以上,特困患者实行特殊报销,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分类别、按政策标准实行报销。深化州、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工作,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加强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优先为重点贫困人群开展健康服务。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可通过引导入股或流转方式,增加其财产性收入。对未脱贫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帮扶、教育力度,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逐步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比例,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三)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达标

  以深度贫困村为主攻方向,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力度,强化“弱项”、补齐“短板”,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基础设施达标。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确保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加强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农田灌溉排水工程设施,优先保障工程性缺水深度贫困村项目实施,为产业发展奠定水利基础。全面完成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做好贫困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解决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营并发挥效益,让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扶贫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交通扶贫,全面完成贫困村通畅、25户或100人以上自然寨通达任务,加快贫困村通村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推进窄路合理加宽和危桥改造,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推进公共服务达标。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实现所有贫困村信息服务站、通光纤或4G网络全覆盖,推进重点国道、省道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等村级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贫困村综合服务平台达标建设任务;继续加强“湘西为民”“湘西为村”“湘西e路通”等微平台建设,同步完善“微建设”配套工程和“微服务”体系。大力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实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黑臭水体、农户旱厕清零目标,加快推进人畜分离、村庄绿化,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四)深入开展社会扶贫

  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大格局。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坚持高层互访和各结对单位领导互访、工作对接、联席会议等长效合作机制,以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等为重点,定期研究部署、主动沟通协调,扎实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深化省6市和湘江新区对口帮扶协作,积极落实帮受两地等对口帮扶规划内容,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深化扶贫公益活动,大力实施“千企联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商会组织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户提供各种专项扶贫志愿服务活动。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信息平台,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主动为驻地部队落实帮扶任务、参与扶贫行动、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提供条件。 

  (五)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开展感恩主题教育,宣传推介一批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好日子是干出来的”的鲜明导向。健全群众参与机制,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培养有技能、有干劲的新型职业农民。改进帮扶方式,探索推广“分红收入积分制”“自主脱贫激励制”等模式,教育引导贫困群众革除“等靠要”思想,增强自主脱贫意识。探索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贫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扶贫活动,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提升贫困村乡风文明水平和贫困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遏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经济负担。把扶贫领域诚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依法惩治。

  (六)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统筹非贫困村与非贫困户发展。以“五通五有”微建设为抓手,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支持力度,提高非贫困村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和非贫困户产业参与度,加强非贫困村水、电、路、厕、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协调做好就业创业、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和城镇低收入群体、老弱病残群体关怀帮扶等各项工作,避免产生“悬崖效应”。

  加大帮扶走访全覆盖力度。严格落实驻村帮扶“三个一”制度,通过村村寨寨开会、家家户户上门等方式,做到帮扶一月一走访、问题一月一清零、情况一月一报告,每月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实行全覆盖走访,加强与群众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显著成效,注重在走访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与群众算好收入账,切实增强群众的思想认可和感情认同,真正使扶贫政策“含金量”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推进村务政务公开,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优化服务,从源头化解信访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访必核、有访必处、有访必复”原则,对扶贫领域群众信访及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抓好核查处置,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到位,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服解释到位并及时向上报告,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防止“重复访”,力争“零上访”。

  三、抓实基础工作

  对标对表脱贫攻坚考核细则和贫困退出验收标准,以绣花功夫抓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加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做好脱贫返贫的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确保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严格贫困识别和贫困退出的标准及程序,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提高识别和退出质量,防止漏评、错评和错退,确保扶真贫、真脱贫。

  (二)加强数据信息常态化比对。建立国扶系统与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扶贫、发改、财政、公安、住建、民政、医保、就业、卫健、残联、教体、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交警等部门要确保本系统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为高效识贫、校贫、定贫提供条件。加强数据信息常态化比对,每月由扶贫开发办将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并将疑似问题数据报同级党委脱贫攻坚办,党委脱贫攻坚办将疑似问题数据下发有关单位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乡镇和州县市直行业部门对疑似问题数据要逐个核实、逐项清零、逐类备案,确保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并与贫困户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切实提高扶贫数据信息质量。

  (三)加强档册资料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扶贫手册》、贫困户档案和所有扶贫资料的动态更新及整理归档,做到对象清楚、目录清晰、要件齐全、要素完整、逻辑准确、内容真实,确保贫困户档案信息、《扶贫手册》信息、国扶系统信息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匹配一致。

  (四)加强问题整改清零。对各级巡视巡察、督查调研、考核评估、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渠道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为主要内容的问题整改台账,按照“一类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实行拉条挂账、对单销号。党委脱贫攻坚办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清零。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要求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全面压紧压实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州承担推进责任,重在督促推进县市脱贫攻坚,抓好督查巡察、作风治理;县市承担主体责任,重在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乡镇重在准确执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抓好到村到户对接落实;村级具体抓好到户到人政策落实落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州委州政府每季度、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市党委政府每月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次;县市党政正职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州县市直单位每月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分管负责人每月到村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乡镇党委政府每月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2次,村“两委”及驻村扶贫工作队每周集中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次。加快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积极推广十八洞村“五兴”互助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将抓党建促脱贫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尽锐出战”要求,调整充实、配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力量,落细落实驻村帮扶10项任务。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责任,对全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扶贫干部、村干部和与扶贫有关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等进行1次轮训。健全关爱激励机制,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落实好工作补贴,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实行村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全面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注重党员培养发展,每个贫困村确保有12名村级后备年轻干部。 

  (三)强化扶贫资金保障。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其他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40亿元左右,整合的涉农资金在规定使用范围内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国家、省、州、县四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到位,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到位。财政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日常调度分析,建立预警报告制度,并与同级党委脱贫攻坚办建立通报督办机制。以县级项目库为抓手,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必须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所有的扶贫项目资金必须用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确定的项目,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精准度。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物化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的常态化监管,切实落实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承担资金物化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的主体责任,加强审计检查验收,防止“资金等项目”、资金在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趴账”等现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严实扶贫工作作风。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的6类28个方面问题全面排查、深入整改,以问题整改体现作风建设成效。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减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为民办实事上。实施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对象行动,落实好州县乡主要负责人“三走访、三签字”工作,州委书记、州长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市委书记、县市长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遍访贫困村组寨和特困户,村主干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作风、接地气、查实情,了解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一盏灯、一条路、一口井、一栋房、一张床”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督和专项巡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五)营造脱贫攻坚氛围。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宣传推介湘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做法,讲好精准扶贫首倡地精彩故事;大力宣传贫困户自力更生、奋力脱贫的先进典型和各级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动担当作为的先进事迹,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传递扶贫正能量,营造工作好氛围;聚焦脱贫攻坚政策,深入贫困户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全面落实,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群众认可度与获得感。

  (六)严格督导评估问责。继续实行最严最实的督导评估机制,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每月对县、乡、村、户实行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督导评估全覆盖,评估结果在州级媒体公布,对排名后10位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工作较差的包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且造成较大影响的严肃追责。州委脱贫攻坚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脱贫攻坚考核指标和贫困退出验收标准,对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关键节点实行一周一调度,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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