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县里耶八面山客运索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96
  • 文号:龙政发〔2022〕32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3-05-25
  • 签署日期:2022-05-25
  • 登记日期:2022-05-25
  • 发文日期:2022-05-25

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县里耶八面山客运索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湘西州龙山县 发布时间: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65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22〕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在里耶镇里耶社区、大板社区、杨家溪村、太平村、半坡村,征收集体土地共约3.317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里耶镇里耶社区、大板社区、杨家溪村、太平村、半坡村,具体范围四至界线以实地测量为准,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丈量核实为准。

二、征收目的(工程名称):龙山县里耶八面山客运索道建设项目。

三、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22〕5号)执行。

五、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安置并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07号)执行。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其它合法证明材料到龙山县里耶镇自然资源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过确认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插、抢栽、抢种的青苗及附着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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