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023
  • 文号:龙政办函〔2023〕28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2023-03-23
  • 登记日期:2023-03-23
  • 发文日期:2023-03-23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龙山县 发布时间: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按照省、州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疫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动物防疫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农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抓好动物防疫对推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目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防疫体系,加大经费投入,认真安排部署,压实防疫责任,严格督查考评,圆满完成动物防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1.强制免疫。各乡镇(街道)确保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春秋两季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免疫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登记完善率达100%,规模场“先打后补”政策知晓率100%,“先打后补”申报率100%,监督指导率100%。

2.检疫监督。各乡镇(街道)确保畜禽产地检疫“应检尽检”,检疫出证准确率100%,畜禽跨省调入落地监管率100%;确保畜禽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政策知晓率100%,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100%,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管参与率100%,无害化处理的实物与台账核对准确率100%;确保“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有报必打,有效提升生猪集中屠宰率。

3.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上市;加大对兽药、饲料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从源头上保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1.抓好集中免疫。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时间分别为3-5月份和9-11月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养殖场户是主体”的原则,组织抓好动物防疫宣传和免疫技术培训指导;督促养殖业主落实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和四季填栏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空点;同步搞好免疫标识佩戴和免疫信息登记;严格按照《湖南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抓好规模场“先打后补”的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免疫落实和补助申报等工作。

2.抓好综合防控。按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清单要求,全面压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全年无大疫、有疫不流行”。一要抓好宣传指导,指导养殖场户落实落细生物安全措施,完善防疫制度和养殖档案。督促养殖经营者履行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及无害化处理等具体责任二要抓好排查流调,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发现可疑病例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三要抓好监测预警,发现监测阳性要及时上报,紧急溯源并规范处置,不留后患。四要抓好消毒灭源,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指导落实集中“大清洗、大消毒”,降低疫病发生及传播风险。五要抓好执法监管,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市场监督、公安交警、高速运管、入湘指定通道检查站、乡镇综合执法等力量的综合协调运用,严厉打击畜禽违法调运销售、私屠滥宰、非法处置病死动物等行为,通过处罚一批,达到震摄一方、保护全域的效果。六要抓好官方兽医培训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及产品出场(厂)和上市流通,落实畜禽跨省调入落地监管,确保养殖防疫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七要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督促生猪养殖业主积极向州无害化处理中心报收处理病死生猪,做到“应报尽报、应处尽处”,认真登记核实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逻辑、可追溯。

3.抓好应急处置。一要按照上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做好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二要加强疫情举报线索的核查,及时准确报告动物疫情。三要按照具体动物疫情的应急实施方案迅速规范处置。四要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各乡镇(街道)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禽流感、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努力降低疫情损失,不留疫病传播风险和社会维稳风险。

4.抓好示范创建。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抓好动物防疫示范村、示范场建设对符合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布病净化场创建条件的重点养殖企业(场)进行重点培育,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和软硬件设施,积极引导其进行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场的申报、创建,促进畜禽外调。

三、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畜禽强制免疫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疫病的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责任体系。对标对表省、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完善县乡两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压实动物防疫包保责任,确保活有人做、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安排必要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用于防疫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稳定基层防疫队伍。

(四)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督查制度。对畜禽强制免疫密度及免疫评估结果不达标且要求整改而整改不到位的,对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疫情扩散或引发社会维稳事件的,对动物防疫工作受到省、州通报批评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