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民政局解读《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和《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整改的督办函》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的调整、调整的执行时间。
范围的调整。《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龙政发[2016]27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龙山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智力及精神残疾人、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龙山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通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龙山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作调整。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作调整均符合省定文件精神。
调整的执行时间。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山县民政局
解读人:姚元兵
联系电话:0743-6260560
龙山县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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