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大道(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公路白坪社区至留繁社区段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政策解读

《关于龙山大道(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公路白坪社区至留繁社区段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4 13:25:36 字体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龙山县城市建设发展,加快推进我县路网布局,打通龙山北站与高速出口通道,结合龙山发展的实际,发布本《公告》。

二、文件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文件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22〕5号)。

三、文件执行范围及期限

1、范围:兴隆街道白坪社区境内(见红线图)

2、期限:2022年9月4日-2023年9月4日。

四、本《公告》核心内容解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插、抢钟、抢栽的青苗及附着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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