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文字】《龙山县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文字】《龙山县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龙山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7 10:33:18 字体大小:

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龙山县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助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六)《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暂行办法所称地下车位(库)是指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项目规划建设控制要求配建。

(二)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三)商品房开发项目地下车位(库)涉及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归合法取得该宗地地表空间的权利人所有,不需单独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有偿使用价款。

(四)明确了地下车位(库)登记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五)明确了地下车位(库)实施前已建已售地下车位(库)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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