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解读

《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解读

来源: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6 12:34:07 字体大小:

2024年1月16日,龙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龙政发〔2024〕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1、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公共租赁住房10704套,在建房屋591套。面向社会租住的有5997套,乡镇政府、医院、学校、县产业园区、洛塔向阳煤矿、机械厂的定向建设项目4704套。目前,已经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特殊群体、征地拆迁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学生等住房困难户5200余户,解决了住房困难的基本民生问题,确实体现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过来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对申请人的符合条件审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运营,小区物业和房屋使用,以及退出机制等须明确规定细则,以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2、省州相继出台管理办法

随着公租房需求的变化,湖南省2021年10月9日出台了《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18号),湘西州2022年10月18日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州住建发〔2022〕124号),两份文件中都要求各县市(区)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给我县制定《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依据。

二、出台的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2《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

3《湘西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州住建发〔2022〕124号)

三、主要内容介绍

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共九章五十九条,主要对管理分工、保障对象、申请与审核程序、轮候与配租、使用和退出管理行了规定,条文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条主要内容是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目的和适用范围,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进行界定,明确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在公租房管理中的职能、职责

2、第二章至第十一条明确了公租房房源的筹集的方式、方法以及公租房的建设基本条件。

3、第三章十二至第十六条保障对象、方式及标准进行了规定

4、第四章十七至第二十二条主要内容是申请与审核。申请公租房所需符合的条件,不得申请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申请、审核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新增:(1)对本县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设置了人才公寓,且不受保障年限和收入限制;(2)实行联合审核制度,对申请人由多部门联合审核,对租住户实行一年一审;(3)增加两条禁止申请的条件:一是来凤县城区拥有自有住房的;二是被发改部门实施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惩戒措施和人民银行征信惩戒措施的。

变化:(1)公租房的申请受理明确为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单位所在街道的政府,县住保中心不再受理公租房的申请;(2)申请人的工商登记注册资金和车辆登记的价值限定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5、第五章三至第三十一条主要内容是分配和管理。明确了分配方案的制定,轮候、优先配租的原则、放弃当次配租的情形、处理方式。

6、第六章二至第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是公租房的使用和退出管理。明确了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签订,公租房租金的制定、收取、管理的方式,确定了公租房保障期限,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责任,对承租人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处罚办法。

新增:(1)公租房的维修保养费用主要通过收取的租金和罚款收入中解决,每年安排比例不低于10%;(2)第43条和第44条明确了罚款条款。

7第七章四十五至第五十二条主要内容是公租房资产与权属管理,对公租房的产权登记,资产的收益、处理,定向建设公租房项目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8第八章五十二至第五十八条主要内容是监督管理,对公租房管理单位和人员以及申请人行为进行规范。

新增:公租房后续管理费用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9第九章五十条主要内容是附则规定了文件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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