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龙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按照有关会议精神和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做到了及时快捷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汇报工作,形成了局领导组织部署,局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股室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龙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强化人员保障,落实专人负责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和如法网咨询回复,切实抓好舆情回应,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2、认真梳理文件,抓好网上公开。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多措并举,认真行动,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各股室依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每一份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和文件。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审批工作,该公开的一定公开。三是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要求认真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便民性以及创新性等方面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三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