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模式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区 > 我想看 > 通知公告

2025年龙山县公租房第一次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 2025年05月26日 11时16分
  • 来源: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为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湘西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州住建发〔2022〕124号)、《龙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龙政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次分配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为:刘家坝公租房小区137套,东门河公租房小区26套,汤家沟小区32套,房型为两室一厅,面积50平方米。房屋现状为简装,租金标准:2.5元/平方米/月。土城坝公租房小区625套,其中单间79套、面积40-45平方米;一室一厅472套,面积48-52平方米;两室一厅74套,面积55-60平方米。房屋现状为电梯毛坯房,需租赁户自行装修,退房时按照县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退还装修款,租金标准:4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2025年5月7日公示的复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我县本地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214户。

三、配租原则

(一)严格把关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家庭人数进行分配:2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一室一厅房源;1人家庭配租单间房源。社区、街道(乡镇)、县三级将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分配。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县住建局、司法局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对象代表、媒体记者全程监督录像,现场电脑摇号,确保配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重点保障的原则。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重点保障。

(四)优先保障的原则。对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伤病残退役军人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城镇疾残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城市见义勇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双腿残疾,日常需要轮椅代步的肢体残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家庭在1-5层低楼进行优先配租。

四、配租方法、时间、地点

此次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在2025年5月26日-2025年 5月30日之内到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保股进行意向登记,根据意向登记进行小区房源匹配,没有在此时间内登记的随机匹配。

此次实物配租公租房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30;地点: 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共分二轮进行。

1、在确定的房源中,从下到上拿出足够的房源优先双腿残疾、日常需要轮椅代步的肢体残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家庭进行第一轮摇号;

2、其余的保障家庭进行第二轮摇号。

摇号完成确定后,申请人不得更改,公证处现场公证,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如申请家庭对摇号配租的房号不满意,也可放弃配租资格,但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6日    


作者:
相关附件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