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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结合” 做好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8-04-09     稿件来源:     作者:

信访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渠道,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尊重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是体现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龙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在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群众利益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坚持信访工作与法制宣教工作相结合,规范信访秩序

程序性、规范性、合法性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构,且其对口联系单位主要是执法部门,理应具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有更高的依法办事能力。一是规范信访接待、登记、批办、转办、催办、答复、结案、归档等一整套办理程序。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各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一些典型和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意见,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二是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信访。通过认真疏理归纳群众来信来访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购置了百余册常用法律书籍,在信访室设立便民书架,方便群众查阅、学习,在接访中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引导群众增强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三是以“一月一法”普法宣教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以会代训、建立信访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不断宣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努力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秩序。四是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县人大常委会将典型案例通过县电台、电视台设置的“以案说法”栏目广为宣传,促进了依法信访秩序的形成。五是用活信访监督措施。大量的信访案件均采用当场处理的方式,或说法析理或电话询问、或上门了解、或转办督办、缓释现场情绪和疏导解决矛盾,县人大常委会年度有40%的信访案件均当场解决。实践证明,此种方式解决问题更直接、更迅速,更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信访工作与人大代表履职相结合,打造信访合力

从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坚持依法履职,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才能把信访工作做实做好,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及人大工作才会比较满意,也才会对信访者自身合法合情的要求比较满意。从人大信访工作的特征和内容上来看,到人大信访的事一般都是疑难和“最后一站”的问题。这说明信访群众相信大,把最大的希望寄托予人大,为畅通信访信息渠道,我们坚持了信访工作与人大代表履职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信访工作的合力。一是设立“代表热线电话”。通过设立“代表热线电话”,组建了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的信访信息、队伍,建立了以县人大信访室为龙头,乡镇人大为基础,以1523名乡镇代表、288名县级代表、61名州人大代表和3名省人大代表为骨干,上下贯通了人大信访信息、网络,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人大信访格局。二是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下访”。我们每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定期深入基层,以召开代表座谈会、代表走访选民、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代表专题调研等履职形式,与相关信访当事人沟通、互动。三是结合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开展评议等活动,做好人大信息、疏理反馈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的信访信息,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三、坚持信访工作与依法进行监督相结合,增强信访实效

我们坚持把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县人大常委会案件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实施跟踪督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在办理过程中跟踪监督。信访室统一归纳信访案件,视其接访的内容、涉及的部门,转交相关工作委员会,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同信访室共同实施监督,处理意见由信访室统一转办、交办,在办理过程中跟踪监督,加大监督督办的力度。二是推行信访调查结果公示制。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将调查结果公示的,在征得被反映人所在单位以及被反映人同意的基础上,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调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突出对个案的监督。针对一些具有典型性的信访个案进行监督。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5件,主任会议先后5次听取情况汇报,对这些案件分别进行了转办和交办,办结率为95%,解决或协调解决信访老案4件,实施个案监督6件。200523,已是临近年关的腊月二十五,桑龙路指挥部一标40余名民工来人大机关,反映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张某与刘某的借贷纠纷时冻结了指挥部的财务帐户,指挥部无法给付他们的民工工资,强烈请求人大从速解决。与此同时,环城大道指挥部第四合同段的10余名民工也来人大机关,反映桑龙路指挥部不予支付张某欠刘某的款项,而致刘某无法给付他们的民工工资,亦强烈请求人大从速解决。由于来访人数多,且来访人情绪相当激动,严重影响着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了主任会议,沉着应对,果断决策,委托常委会主任亲自带领相关人员从速处理。在耐心听取双方民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听取县人民法院、桑龙指挥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立即明确各方责任和防患措施,确保腊月三十日前将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并责成相关工委督办落实,快速稳妥地圆满解决了这一突发而复杂的问题。同年512,他砂乡天桥村魏德林等两人,来人大反映其父魏振海因19949月为县公安机关抓捕涉嫌抢劫的殷哲万带路,被刑满释放后的殷打伤住院,强烈要求人大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人大的交办意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给受害人追偿了医疗费,化解了双方积怨,消除了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