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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构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08-04-09     稿件来源:     作者:

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笔者认为,应着力构建好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一、构建政府及部门责任保障体系

一要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到县、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并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经费。二要实施好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县、乡、村直至农机手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层层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建立县、乡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建立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农机、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联手执法,合力监管。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发生农机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查处。

二、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网络体系

一要着力构建好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县农机部门健全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导机构;着力改变农机执法弱势的处境,组建好县级农机交警。在乡镇则建设好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配好农机安全员,乡镇政府应按“三权”(人权、财权、物权)下放的要求加强农机安全员的管理,解决好福利待遇,农机部门则应加强对农机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这样,建立一支稳定的基层监管队伍。二是对农机安全监理员要实行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强化执法主体地位。三要建立健全村级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加强农机安全村建设,积极开展“村为主”农机安全监管,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员,制定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三、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体系

一是农机部门要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好定期沟通制度,要主动接受交警部门的监督,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应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二要联合执法,开展好专项整治。农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紧密配合,联手执法,综合治理。每年都应开展好“元旦”、“春节”、“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及“黑车非驾”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三要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农机部门应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路段开展经常性检查,切实纠正无牌无证驾驶、病车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载人等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一要加强对机手和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加大宣传教育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展板、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法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二要充分利用《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机监理》、《湖南农机》等报刊阵地及编辑的安全生产资料,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免费给机手和群众送图书杂志和安全生产资料活动。三要在各乡镇和重点路段设置好安全警示标志和书写安全标语。

五、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县农机部门应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重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好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事故,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建立好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跟踪调查好安全生产情况。乡镇则成立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镇长为组长,乡镇农机站长和农机安全员为成员的救援抢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