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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宽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目标——关于龙山县“生活宽裕”情况的调查

发布时间:2008-04-10     稿件来源:     作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切,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我们先后深入到全县的大安、塔泥、新城、茨岩、里耶等乡镇10余个村开展了为期半月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发展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成效的标准之一是农民达到“生活宽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龙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努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投入,使全县农民的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收入逐年增加,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10.4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农业产值达5.96亿元,增长5.3% ;粮食总产量达17.19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56元,比上年净增178元,增长10.6%,其中工资性收入622元,比上年增加85元,增长15.82%,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251元,增加129元,增长105.7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704元,比上年增加56元,增长3.39%;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1.8平方米,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全县涌现了不少“专业村”和“专业户”,如里耶镇比耳村,成为远近闻名的柑桔专业村,全村2005年人均纯收入4600元,其中存款上10万元的就有50多户,年收入达5万元的有70余户。走进比耳村,一栋栋新修砖房鳞次栉比,格外醒目,展示出一派新农村景象。新城办事处油菜坪村,依托村办企业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50%的劳力实现了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安乡近年来大力发展烤烟和药材产业,全乡烤烟种植专业户达1100余户,2005年全乡人均纯收入达2100余元,90%以上的农户家家有电视,40%以上的农户新修或整修了住房。与此同时,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缩小,原生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3.82万人减少到1.51万人,减少了60%,低收入人口从13.84万人降至8.23万人,减少了40%

  我县农村农民生活状况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另一个标志是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步伐加快,先后实施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百村通电、百村通路、百村通水、百村通电视电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等工程,投入资金巨大是建国以来所无法比拟的。仅2005年,全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就达14851万元,比上年增长15.41%。累计沼气池建设1.55万口,改厕改灶4万余户,兴修人饮工程1833处,解决了9.5万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新修校舍73所,解决了4万余农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新修和改造乡镇卫生院13所,部分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农村电视覆盖率达89%以上,移动电话覆盖率达85%,农村电话用户达2439户,移动电话用户达37357户。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变了我县农村过来贫困落后的面貌,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分析我县农村农民生活状况不断改善的原因:一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农民增收的空间不断拓宽,增收渠道有所增加;二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三是国家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四是各级加大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使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素质有所提高,部分农村劳动力有效地实现了向二、三产业转移。

  尽管我县近年来采取了各项有力举措,一定程度地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但距中央提出的“生活宽裕”的目标仍相差甚远。据调查分析,目前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实现“生活宽裕”目标的问题仍然不少,其中主要问题有:

     

  第一,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扩大

  2001年到2005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559元,年均仅增加100余元,远远低于全国3255元的平均水平,低于全省3117元的平均水平。2005年,我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5516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1856元,低于城镇居民收入近3倍。一些边远贫困的村农民人均收入还不到1000元,至今仍然在温饱线上挣扎,而且低收入人口的面还很大,据统计全县尚有14万低收入人口,扶贫攻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第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快,农民增收渠道单一,增收十分缓慢

  全面分析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就生产方式而言,大多数仍然是粗放型经济,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等集约型现代农业经济模式尚未形成,导致农民增收渠道单一,增收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全县农村人均收入1856元中,靠劳务输出的工资性收入就占了622元,家庭经营收入9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

  第三,与改善农民生活直接相关的自来水、卫生厕所、水、电、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仍很脆弱

  现全县仍有近半数的农民没有饮上自来水,更谈不上清洁卫生水,“一池三改”的任务十分繁重。村级道路质量低,通路不通车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村用电紧张,输电线路质量现全县仍有近半数的农民没有饮上自来水,更谈不上清洁卫生水,“一池三改”的任务十分繁重。村级道路质量低,通路不通车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村用电紧张,输电线路质量差难以保证村民正常用电,信息通讯仍然落后,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活条件任重而道远。

  第四,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仍然滞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据教育部门反映,我县农村初中控辍保生率仅只86%,达不到95%以上的国家控制标准,群众文化科技事业相当落后,医疗卫生保健资源的享受达不到20%90%的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农民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国民待遇,农民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

 

  二、对策建议

 

  党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无疑为加快我县农村经济的增长提供了动力和保障。就现阶段来看,我县农村居民的生活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就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生活宽裕”目标的明确和实现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可能。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首先明确与实现“生活宽裕”目标有着密切关系的方方面面,即:推进农村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建立健全农村医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机制保障,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 “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济权流转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

  其次,要拟定切合我县实际的“生活宽裕”的达标值。“生活宽裕”具体体现在收入、消费(包括吃、住、行、用等)以及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生活宽裕”的内在要求是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工农、城乡、地区之间差别明显缩小。考虑到新农村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要求一致,但基础更高、更加强调城乡和谐的特点,同时,又由于东西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生活宽裕”的标准也不能是简单划一的,而必须是结合各地实际的。明确“生活宽裕”的各自标准,才能使之达到切实有效的目标作用。因此,只有在大幅度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效提升农村消费层次、农村居民贫富差距得到合理控制、农村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达到或基本达到城镇居民全面小康时的保障标准的前提下,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才可以更加为全县人民所认可。因此可以考虑设计用“农村居民村收入”、“农村恩格尔系数”、“农村基尼系数”、“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四个指标来衡量“生活宽裕”水平,并把农民人均村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农村基尼系数<0.4 、农村恩格尔系数<35%、农村社会保障综合覆盖率达到75%以上作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宽裕”的达标值。

  明确“生活宽裕”的达标值对建设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利于明确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县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三是实现“生活宽裕”是实现我县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四是有利于加强党对我县农村工作的领导;五是有利于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六是有利于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推动和谐龙山的建设。

  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选择影响我县农村达到“生活宽裕”的主要难点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

  第一,搞好农村“六小工程”(即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和农田水利建设,争取国家扶植和资金投入,同时加大投入还要依靠市场运作。

  第二,切实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全面实施农村卫生服务机制建设规划。

  第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输转的能力。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正如党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所提出的,没有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切都无从谈起。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是一个基本国情,也是许多农村在发展中难以逾越的障碍。许多农村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培养新型农民,的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无论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视角,或是从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来看,都离不开广大农民这个主力军,因此,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所在和重要基础。在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三农”体系中,农民是第一位重要的,“三农”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农民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之策。

  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都大有可为:一要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如兰州市政府在甘肃农大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训计划就是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二要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大劳务培训的投入,通过技能培训,实现“体力型”劳务输出向“智力型”、“技能型”劳务输出的转变;三是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 

  总之,下大气力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一则是培育新型农民,让农民当好农民建设新农村;二则是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让农民不当农民。建设新农村还必须是一个劳动力转移的过程。这应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四,支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

  第五,进一步加快资金整合力度,改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六,重点发展自己的特色产业,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夯实发展新农村的产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