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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成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8-04-11     稿件来源:     作者:
  隐患是指潜伏的祸患,是事故的前因,如不及时消除将导致事故的后果。笔者在建筑工地上工作中,耳闻目睹了许多由于隐患未及时处理,造成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是给遇难的职工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不幸。本文就建筑施工中的隐患成因及对策与大家共同探讨,以达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目的。

       1、隐患的成因

       在建筑施工中,只要深入到工地,现场作一次认真检查,就不难发现或大或小不同程度的隐患。隐患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人为原因;二是管理原因。

       1.1人为原因

       一是违章操作。作业人员有时为了方便,不按安全规程操作,养成了习惯性违章的通病,这是最危险的。二是思想麻痹。工作不认真,操作不精心,思想开小差,没有紧张感、责任感,绝大部分事故是由此造成的。三是违反劳动纪律。干活随随便便,不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不按作业程序操作。四是劳保意识差。上岗不按劳保规定穿着,经常不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不穿工作服,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五是酒后上岗。酒后大脑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同时易激动,产生急躁情绪,这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六是违章指挥。有的现场指挥人员,完成任务心切,不顾条件是否成熟,凭主观想象说了算,常常造成事故隐患。七是劳动组织不合理。工作安排时不顾操作人员当天情绪好坏,不顾操作者体质,心理素质是否适应,一律按常规安排工作,结果事与愿违。八是安全交底不够。班前无交底,班中无检查,班后无讲评,对新开工的单位不进行安全交底,而是敷衍了事。九是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措施落实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图省事,怕花钱费工,凑合着干。

       1.2管理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举足重轻。管理薄弱,必将导致隐患四伏,事故不断。一是教育不够。把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当成一劳永逸的事,很少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意识学习、培训。再加上教育形式单调、内容枯燥,使职工对安全教育活动缺乏兴趣。二是管理不善,领导重视不够,执行制度不严。有的领导怕得罪人,对违章违纪现象视而不见,认为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甚至习以为常,以至留下顽症。三是重工程进度、轻安全防护。有关人员往往以任务重、工期紧为理由,将安全防护抛在脑后。四是安全经费投入少。在企业面临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减少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致使现场防护设施欠缺。五是检查监督不力。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所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落实不到位。

       2、消除的对策

       隐患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现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提出以下消除隐患的对策。

       1)加强管理,提高认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对促进施工进度,创优质工程,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保证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搞好隐患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因此,首先必须提高领导者的素质。各级领导必须在发展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提高对安全工作的再认识,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规范安全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短期行为,摆正安全与人、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经验证明,要做到安全生产人是第一位的,尤其各级领导又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领导有了安全意识,就会认真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措施,就会舍得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就会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生产就有可靠保证。其次,必须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可以提高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安全教育要全方位、分层次、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进行,常抓不懈。要通过安全宣传周、安全知识考试、黑板报、录像、宣传口号、现场会、事故安全分析及图解等形式进行。对工人的培训教育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而且要利用开工前或冬季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培训,一级抓一级,形成制度。

       2)检查摸底,登记建档。在建筑施工中隐患的存在是难免的,我们要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并逐条登记建档。一是检查各类大、中型机械、电器设备及小型机具的安全装置。二是检查直接危及施工,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岗位、设施、部位及源点的防护设施。三是检查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场所的消防和防护设施。四是检查职工的劳保穿戴情况。五是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意识。六是检查文明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等。将检查结果制表分类建档,把隐患所在的地点、岗位、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涉及人员、名称、程度、现状、监控人、应急措施等逐一登记注册;同时把检查时间、人员、负责人、整改建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跟踪检查结果、监督整改验收等记录备查,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逐步消除隐患。

       3)明确责任分级管理。消除隐患必须要做到明确责任、分级管理。一是职工对自己岗位及操作范围内做到时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二是班组长对本班组每天施工现场进行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对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用地、机械设备、库房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所属班组限时整改,并复查落实整改情况。四是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施工状况进行月检查,发现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到各分公司(项目部);同时,下发检查情况纪要予以通报,限时整改并进行验收。各级检查,要对隐患整改的结果负全部责任。对于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的危险隐患,检查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者,应及时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性质严重者,签发停工令。在边整边改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三定三不推”: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到公司。也就是说,对于隐患整改必须实行分级管理,层层把关,各负其责。

       4)自我把关,消除隐患。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凡是存在的隐患绝大部分是从操作人员的手中留下来,因此消除隐患的根本途经还在于操作手本身。消除隐患,一方面要靠全体操作者精心作业,认真检查,各岗位、各部门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留尾巴。对作业过程中各道工序逐一把关,反复检查核实;劳保用品要做到符合要求,正确使用,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要严格遵守规程。另一方面,每个操作者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对自身安全和企业财产负责。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和防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端正劳动态度。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做到凡是经我手从事的作业不留隐患,不出事故,确保安全。

       5)坚持动态安全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的所有安全检查都必须实行不预先通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动态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使管理人员和工人自觉养成遵章指挥、遵章作业的习惯,实现全过程动态达标,注意预防性监督检查,抓住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对不按标准检查,不认真负责,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检查人员,一律按严重“管理过失”论处。检查过程中或检查过后的现场发生事故,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6)执行制度,常抓不懈。消除隐患在于坚持。同时要有先进的技术措施,有力的手段,严格的制度来保证。对工作不负责,视隐患于不顾,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执行制度,不能心慈手软。要本着安全无事故的原则,无论隐患的大小都要整改,不留后患。发现隐患,抓住不放,整改彻底。在执行制度上一要坚决,二要严格,三要经常,不能时紧时松,以防执行本身留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