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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 推进地税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8-05-11     稿件来源:     作者:

 

精细化管理就是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税收征管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实践提出的一种新理念,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现代税收行政管理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如何加强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这是我们各级地税机关推进地税事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清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五个需要”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是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阶段中,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税收征管工作在税收管理的理念、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果继续采取粗放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强化税源监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也才能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岗责体系,而岗责体系又是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岗责体系将税收管理工作及其责任精确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坚持实行“事到岗,岗到人,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原则,实施全方位管理,注重环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系统控制,奖惩到位。从而,在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形成了一个整体,它直接反映税收管理的最终结果,有力地促进税收征管系统的统一、规范、协调和高效,从而达到以考核促进征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

(三)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解决当前税收管理问题的需要。长期以来,粗放的税收管理方式,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征管不到位带来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流程不顺、岗位责任不明,征、管、查衔接不紧,信息集中程度不高,横向信息交流不畅,信息利用不足,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源监控不够有力,人的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通过精细化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管理改革,对症下药,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精于细微,点面结合。

(四)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它有利于提高地税机关的整体效能和地税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坚持依法治税的需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依法治税在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具体要求。在执法中,我们还存在着程序不当、职责不清、运作不畅、监督不力、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加上个别干部执法素质不高等因素,出现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推行精细化管理以后,可以科学地分解征收、管理、稽查的权力,规范执法运作程序,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有利于提高税务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从而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二、立足现状,努力破解税收精细化管理上的“五个问题”

(一)要破解干部在认识上的问题。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新的管理概念,在广大干部中间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还没有形成,缺乏税收精细化管理氛围,对什么是税收精细化管理,为什么要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如何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不清。同时,由于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破解在征管业务流程上的问题。从目前我局的征管工作看,业务流程设置还不够科学,全员岗责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这就造成税务机关业务流程不畅,个别工作出现断档现象;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考核标准不够规范,考核结果流于形式,全员岗责体系建设作用发挥的不够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要破解在税源管理上的问题。在税源管理上主要表现是税源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税源管理责任不够明确,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不够协调,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不够统一,在税源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和内外连动的管理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对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影响税源管理的精确性,造成了不必要的税收漏征漏管行为的发生。

(四)要破解在信息化建设上的问题。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需要先进的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目前,我局系统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计算机操作水平整体不高,信息化手段在技术上支持不够,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太多,而且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存在着大量的人等机和机外操作现象,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纳税服务的需要,造成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缺少电子信息技术的平台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要破解在纳税服务工作上的问题。近年来,我局在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纳税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纳税服务意识存在差异,纳税服务的手段不够优化,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处理的不是很好,造成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偏差。

三、结合实际,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的“五化”管理

(一)强化以人为本,实现干部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地制定组织规程、基本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事务的作业流程,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并在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些组织规程、制度和流程进行实施,达到管理工作的井然有序和协调高效。规范化是精细化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和必要前提。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以科学的制度为保障,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有章可循,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为此,我局制定和完善了7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注重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同时还加强制度的督察督办,进一步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努力培养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制度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提高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

(二)强化岗责考核,实现税收管理系统化。建立完善的全员岗责体系工程是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山县地税局干部工作岗责体系》。总结实践效果,我们感到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一要构建界定清楚、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岗责体系,这个体系要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等部分。分解岗位是基础,要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规程是重点,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开展评议考核是关键,要解决“做的怎么样”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要解决“做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这些内容必须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要科学设置岗位责任。要按照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将行政管理、纳税检查、征收管理等各项工作,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岗位。三要明确工作规程。就是通过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密切岗位衔接,划清岗位责任、有效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现象的发生。四要强化评议考核,考核范围要注重内外结合,考核手段要注重人机结合,考核对象要注重过程和目标结合,在考核结果上要注重奖惩结合,从而保证全员岗责体系的顺利实施。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就是对发现的违规违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保证岗责体系的统一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管理流程化。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贯穿流程管理的思想,借助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流程化为方式,以“工作流”为载体,从流程的启动、分配、作业、监控、评价等细节工作形成连续的“流水线”,把各岗位紧密衔接起来,实现无缝管理。我们一是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初步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巡查制度、日志制度、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构建了集工作职责、标准、程序和考核于一体的税收管理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平台。二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与工商、国税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信息定期交换机制,从源头上加强了户籍管理。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对纳税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实行专人、专班管理;对中小企业,实行分行业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划片、动态管理。四是开展纳税评估。采取审核、测算、分析、调查等方法,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先后对私营企业和房地产行业开展纳税评估,摸清规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五是强化税务稽查。认真开展服务发票和建筑房地产行业等专项检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通过健全和完善税源管理措施,全面提高了税源管理水平。

(四)强化科技兴税,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实施税收管理精细化就必须有效地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集先进税收管理理念与现代网络技术为一体,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税收工作,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为此,我局投资30万元,建立了计算机培训室,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共享的功能,加强信息整合,实现部门、应用系统和设备之间的有效协调,利用共享的数据、畅通的信息流,通过“科技加管理”,提高精细化程度,真正利用科学手段将税收工作管深、管细、管彻底。

(五)强化服务水平,实现税收管理效能化。税收精细化管理对纳税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建立与税收精细化管理相适应的效率服务型的税务机关。为此,我们在纳税服务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滚动屏,制定了文明承诺制度,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和“一站式”服务。努力构建新形势下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实现纳税服务内部取向向外部取向的转变,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