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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维严控新债 促进“普九”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8-11-13     稿件来源:     作者:

龙山县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经济落后,财政十分困难。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75所,其中小学48所、初中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501人,在校学生82599人。近年来,针对为完成“普九”达标,在各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项目举债建设,乡、村学校留下巨额负债的现状,我县在解放思想中创新思维,采取多种措施,走出了一条切合实际的化解“普九”债务的新路子,在“普九”事业和谐、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呈现出全县百分之百的学校无新债发生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层层落实责任

过来贫困落后地区举债进行“普九”建设,客观上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了与富裕发达地区的差距,保障了普九教育所需的基本条件。但由于“三农”减负政策的全面、彻底实施,截断了原有的教育建设和偿债资金常年来源,以及一些“表态”资金难以到位形成缺口,造成十分突出的偿债困难。一方面出现锁校门逼债,住在学校领导家中逼债等严重影响教学的极不和谐情况,另一方面还出现了学校举新债还老债、撤东墙补西墙的债务恶性循环,甚至出现个别债务利息累计超过本金的怪现象。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教育“普九”这一关系千秋万代、兴衰成败之大事的科学发展。因此,在大力化解老债的同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普九”教育的观念,严控新债发生,是从根本上化债的一种手段,也才能确保教育“普九”事业科学、和谐的快速发展。龙山县为确保化解乡、村债务和“普九”债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对化解乡、村债务和“普九”债务以及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工作的领导。

首先是组织落实。龙山县县委、县政府自2005年以来,先后成立了化解乡村债务和控制新增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化解“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长等县领导亲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经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把化解债务、制止新增债务与农村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政务、村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治理。

龙山县化解普九债务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清理核实、审定督查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草拟文件,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总结经验,督办工作,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考核奖补;清理核实组负责制定清理核实工作程序,组织清理债务,落实债权人,建立健全台账,报表统计,严格控制新债;审定督查组负责审计、检查、锁定实际债务,剥离债务,监督改革措施的落实,查处骗取奖补资金行为。

其次是工作责任落实。为把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和“普九”债务以及控制新债工作落到实处,龙山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下发文件,规范工作。2006年龙山县委办公室、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和做好乡级财务消赤减债工作的意见》。2007年底龙山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县化解普九债务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了明确在两年内全部化解“普九”债务的《龙山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山县义务教育负债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规范和深入开展。二是召开化债会议。县政府、乡镇(街道)和学校层层召开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广大干群、师生的思想认识,重点强调各级政府是化解普九债务和严控新增债务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县化债办创办《龙山化债简报》分发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学校,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师生及时掌握化债工作动态。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政策。四是积极开展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规范工作行为。

二、严格学校预算编制  杜绝经费计划缺口

龙山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6]43号)精神,把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制止新增债务有机结合起来,把实行学校编制预算作为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新增债务的基础工作来抓。

(一)按时编制年度预算。为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确保“新机制”顺利实施,龙山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补充规定》,率先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制度:一是每年三月底前,学校预算编制小组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上报预算编制建议计划,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成部门预算的建议数,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再报县财政局综合平衡。二是每年四月底前,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根据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修订学校编制预算草案,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各学校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编成县教育局预算草案,送县财政局备案,完成编制年度预算。

(二)补充编制学期预算。根据每期师生数和学校实际财力编制学期公用经费预算表(上学期安排时限为38月,下学期安排时限为9月—下年2月),即要编制公用经费收支总预算又要分别编制日常经费支出预算和专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审批下达的学期预算执行。

(三)实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按照省定“新机制”经费月报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经费每月报账时间规定为当月25日前完成,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在月末时进行会计汇总上报。

(四)坚持审计评估报告制。每期放假前,学校必须对本期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将有5人以上的教代会代表签字的审计报告呈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

(五)坚持票据集中管理制。全县中小学校的收费票据,统一由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代购代办,停止使用其他渠道的收款收据。学校按“票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票据管理责任制,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柜凭收费的原始凭证记账,核算和监督学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坚持量力编预算,超支必追纠,加强对学校“新机制”经费管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价,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不认真执行预算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推行“校财局管、严控新债”的财务管理模式

2006年初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龙山县教育局积极推行“校财局管、严控新债”的财务管理模式,大力弘扬勤俭持家的理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厉行节约,堵住造成资金流失的一切漏洞,让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所谓“校财局管”就是坚持学校资金的所有权、资金的使用权和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统设专户,分校核算,局管校用”的财务管理模式。

“校财局管、严控新债”的具体做法是:各乡镇学校确定一名报账员,县教育局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接受县国库集中支付局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所有学校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对学校的收支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及时提供各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费结存的信息,指导各类学校合理安排支出。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上级拨入的专项经费、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往来款项等。局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学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取消所有学校的会计岗位和银行账户,只设一名报账会计,报账会计凭原始凭证到局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资金支付结算手续。为保证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局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学校的资金流量情况,为各学校拨付500元至20000元的备用金。为确保局会计核算中心的良好运行,龙山县教育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对局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范围、服务要求、会计核算流程、内部审核、票据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会计核算中心职责》、《会计核算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备用金管理规定》、《单位报账工作规则》等。推行“校财局管、严控新债”财务管理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是规范学校“收”、“支”、“购”行为和严控新增债务的有力举措。

2007年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组织审计人员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新机制”经费使用情况和学校负债情况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审计。通过审计发现,推行“校财局管、严控新债”的财务管理模式以后,全县百分之百的学校无新债发生。

四、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

学校财务管理是学校工作的“晴雨表”,是化解“普九”债务,控制新增债务的基础,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长勤俭持家意识,龙山县教育局从2006年起,每年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具体做法是:第一,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评选范围是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评选内容包括学校开展活动具体操作细则,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账目差错率,厉行节约取得的实效,化解债务情况,对有新增债务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学校评选资格。方案还规定了验收考核细则,财务审计规程以及奖惩措施等。第二,成立了龙山县教育局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考评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纪检监察室、政工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考评。第三,由县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考评小组组织人员,按照《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第四,按考核评分,对得分最高的前5名进行奖励表彰。

面对化解“普九”债务的巨大压力,全县各类学校负责人都意识到县教育局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是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破解学校收入来源日趋紧缩难题、让学校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有效途径;是既有利化解“普九”债务,又有利制止新增债务的多赢之举;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当前,要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摘自中共中央2008年一号文件)重要精神的积极活动。因此,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勤俭持家好校长”评选活动,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内溪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了“严格财务制度,实行民主理财,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活动。水田中心完小开展了“严把四个关口,搞好学校财务管理”活动,咱果小学开展了“勤俭持家,和谐建设”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大多数学校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通过考评,县教育局以龙教发[2007]15号文件,对水田完全小学、咱果完全小学、内溪九年一贯制学校、老兴完全小学、里耶大板小学等5所学校的校长授予了“勤俭持家好校长”荣誉称号。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确保严控新债

龙山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的要求,从本县实际出发,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在《龙山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中对严控新债作了明确、具体规定,突出强调了教育化债、控制新债和教育建设工作的政府第一责任。并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采取多项具体措施,严禁各学校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擅自上建设项目而新增债务;严禁各学校通过借贷款、“打白条”、“表飞态”等方式举债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各种达标升级活动;严禁举债违规发放教职工的奖金、福利和补贴;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对违反规定,擅自借款所发生的新增债务,要按照“谁借款、谁还债”,“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操作程序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借款,均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损失,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县教育局对各学校采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龙山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债或举新债还老债,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并将学校债务增减情况作为校长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评。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学校的校长实行不调动,不提拔或不聘任。有效地预防学校负责人行为短期化,造成“政绩负债”,从人事制度上设置了一道严控新债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