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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个重点 强化干部监督

发布时间:2009-05-21     稿件来源:     作者:

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是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的一贯要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要强化干部监督,就要围绕用权行为、干部任用和教育管理为重点对权力实施有效的制约,遏制领导干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围绕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为重点,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规范用权行为,就是要对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权力行使标准、权力运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用规章制度和法制规范、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防止权力的脱轨、越轨,要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按原则用权。领导干部做决定、办事情,都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党性原则、符合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凭借职权厚亲顾友,捞取个人好处。二要坚持按程序用权。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要经过集讨论决定,必要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杜绝“权力导租”现象发生。党政一把手要当班长,不当家长,要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三要坚持公开化用权。多年的实践证明,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能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条件。实行权力运作公开是减少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要大力推行民主、公开用权,全面推行办公开制度,做到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条件、工作结果全部公开透明,使权力在公开的轨道上运行,在透明的环境下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促公认。

围绕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选任工作事关我们党事业的兴衰与成败,也是众所关注的焦点。选准掌权人是权力运作的主体,掌权人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和失控的重要前提。吏治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只有我们要着眼于选准掌权人,特别是选准党政一把手,才能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符合德才兼备原则人的手里。一是干部选拔任用要民主化。要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管权,进一步增强透明度,严格民主推荐制度,贯彻“公平、民主、竞争、求实”的原则,逐步减少等额选举,增加差额选举,减少任免制,增加选举制,最终达到任人唯贤的目的。“二是严格干部选任要程序化”。要严把推荐提名关,凡未经过民主推荐程序或民主推荐票数不集中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要把好考察考核关,严格按照大会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调查走访等考察方法,将干部考察和班子测评的结果作为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干部。三是干部任用要实行制度化。要建立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以个人名义推荐干部的要实行署名推荐,造成用人失误带来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干部考察中出现严重失察失准和隐瞒事实真相的,要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干部选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围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为重点,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同时要对干部真情关怀,发现干部的缺点毛病,及时提醒、批评,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营造温暖、宽松、和谐的环境,保证干部健康成长。首先要加强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正面典型激励干部,用反面案件警示教育干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自信、自省、自警、自励,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其次要强化管理。要坚持与干部定期谈话制度,做到受表彰时进行勉励谈话,工作变动时进行任职谈话,有信访举报时进行警示谈话,遇到困难挫折时进行鼓励谈话,民主评、审计或考察后进行反馈谈话等。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正职年度报告制度。坚持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考察,对连续2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的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再次要严格监管。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法律监督等相结合,事前事中监督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督运行机制。要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和协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责任编辑:唐荣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