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腐败问题已日趋复杂,反腐败工作也越来越艰巨。几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通过案例剖析和实践体会,笔者认为腐败现象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即非积极动因型、随机型和积极动因型。如对这些类型腐败现象的成因加以分析,并施以合适的扼制方法,反腐败工作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扼制非积极动因型腐败现象滋生的有效方法
非积极动因型腐败现象基本是这样滋生的。有这么一些人,本质很好,原本很廉洁,无心腐败。对一些腐败现象也看不顺眼。内心之中,也希望党和国家能有效地扼制腐败现象。但由于手中有了一些权力,又碍于老亲新友的情面,被动地帮别人办了一些事,接受了一些“圈里人”的酬谢。时间一长,胆子也大了,形象也坏了,本质也变了。还有这么一些人,辛辛苦苦为革命干了一辈子,到老来一看身边有人纸醉金迷地生活,大把大把地花钱,孩子出国,老婆升官,内心很是不平衡,觉得自己廉洁一辈子是吃了大亏,马上就要从岗位上退下去,手中权力再不用就用不成了。结果晚节不保,逐渐在行动上向腐财分子效仿起来。这些人之所以由量变到质变直至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是因为他们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薄了,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抵御不了资产阶级物质利益的诱惑。我认为,扼制这种人的蜕化和腐败现象的滋生,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淡薄、对共产主义事业失去信心,是一些人蜕化变质走向腐败的根本原因。在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的新形势下,一些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识模糊、理解偏差,错误地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理解为是在搞资本主义,因而把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与之对立起来,为之奋斗多年的理想和信念也发生了动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就是要坚定这些人的共产主义信念,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这方面,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通过学习教育,让大家真正认识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步资本主义的后尘,而是通过市场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共产义做必要的物质准备。使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已产生腐败苗头的党员干部,坚定社会主义必胜和共产主义最终实现的信念,从而在思想上筑起抵制腐败的坚固堤坝。
二是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的根本宗旨教育。《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腐败者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利益。很显然,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根本对立的。我们的党员和党员干部都应时时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地为人民服务,甘心做人民的公仆。今天,我们的一些同志正是缺少了这种精神。因此,适时地开展党的根本宗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进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一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二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向焦裕禄、孔繁森这些先进人物学习。通过根本宗旨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都树立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御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通过学习教育还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弄清一个道理,那就是人民给你权力,你不给人民办事、不为人民谋利益,人民将收回赋予你的权力。
三是坚持原则,遵章守纪的党风党纪教育。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高度政治觉悟和政治责任的组织。要求他的每个成员都要有较强的党性观念。但实际情况却差距较大,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同志经不住糖衣炮弹袭击,严重地丧失了党性原则,无视党规党纪。在他们心目中,什么组织原则,什么党的纪律,什么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只不过都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装装样子的事儿。原则、党纪都不过是用来拉关系、搞交易的砝码而已。因此,我们必须强化党员的党性原则,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小团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教育党员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那些以人情网、关系网为保护伞,斗胆碰党纪国法“高压线”的,更要严惩不贷,在这个原则问题上,任何一个党员都不例外。
四是励精图治,廉洁从政的艰苦奋斗教育。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教导我们:“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60年至70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我们的一些同志正是不愿再艰苦创业,不甘心过苦日子,才向往以致于沉湎于灯红酒绿,堕入了腐败的泥潭。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党和人民要求我们带头艰苦奋斗搞好建设奔小康,而不是让我们贪图享乐当官做老爷。我们没有理由忘记党的要求,没有理由丢掉党的光荣传统,自觉地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励精图治,拒腐防变,才能让人民群众信得过。
二、建立健全制度是扼制随机型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措施
所谓随机型腐败,指的是一些手中有些权力的人,利用我们机制不健全或制度不严密等漏洞,找机会趁虚而入搞腐败活动的现象。随机搞腐败的人大体上有这样的特点,这些人政治素质偏低,但在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掌握一定的权力,管理制度不健全,为他们搞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人想搞腐败,觉得不捞白不捞,可胆子又不大,所以千方百计地找点儿借口,为自己搞腐败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美其名曰工作需要或上级没明确规定等等。可以说这些人原本是没有犯错误的土壤的,只是我们制度不健全,管理上有漏洞,才为这些内因原本就不健全的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外因条件。对于这种类型的人,不仅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应强化各项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让他们无机可乘。
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较强的科学性,加之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制度的类型也不可能相同,在这些仅列几种以供借鉴。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这项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使每个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并通过责任追究形成全党抓党风的局面,以保证党内廉政建设健康发展。最近,不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增加了“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措施,为约束个人和集体行为增加了力度。
2、办事公开制度。强化这项制度建设有助于提高决策和处理问题的透明度。腐败活动往往都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见不得阳光,登不了大雅之堂。我们坚持办事公开制度,有利于群众监督,也可以给腐败行为设置不易逾越的障碍。再者说即使是正常的决策,适当公开以取得群众的支持,也便于决策的顺利实施。
3、坚持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制度。坚持这项制度,能有效地规范企业厂长或经理在任期间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法规,特别是有关财务纪律,否则就不能顺利离任。在一个单位把家底挥霍一空,一拍屁股换个地方坐交椅的事也是屡见不鲜的。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审计工作尚需加强,要克服审计工作中的人情味儿。
4、实行干部回避制度。可以说在很多单位这项制度坚持得不好。父子同厂、夫妻同厂、七大姑八大姨共事于一个经济实体,丈夫是厂长(经理),妻子是财务主管,扯耳连腮,撕扯不清的亲戚网,为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但这又是现实,不可能一下子彻底纠正。因此,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在任用干部时应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同时人事、劳动部门也要严格把关,尽快消除众多直系亲属共事于一个经济实体之中的现象。
5、民主考评干部制度。民主考评干部是对组织、人事部门考评干部的有效补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通过群众的民主测评、职工代表会评议等形式,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干部每天都工作、生活在群众之中,一言一行,群众看得清清楚楚,而且绝大多数群众是公正的、负责的。所以采取定期对干部进行民主考评的方法以约束干部的言行,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6、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普遍实行,对限制官员不正当收入,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起到一定的作用。我们国家现也提倡这种作法,但尚未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表面上廉洁清正,甚至被树为典型,结果家中失盗都不敢报案的不是大有人在吗?实行政府公务员、企业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能有效地限制其灰色、黑色收入,以更有效地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使其不致腐败,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但制度一定要制定得科学、严密、切合实际。在执行制度时还须坚决、彻底,不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更不能有特殊的党员和党员干部游离于制度之外。
三、强化监督惩处是解决积极动因型腐败现象的必要手段
积极动因型腐败和上述两种腐败在成因上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人根本就不具备党员干部的素质,其千方百计混入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目的就是捞权力、弄实惠。对于搞腐败,他们是条件要搞,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搞。什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统统被这些人置之度外,他们结党营私、贪污受贿、欺民妄法、吃喝嫖赌,影响极大,形象极坏,纯粹是社会主义大厦的蛀虫。对于这一类型的腐败者,必须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使这些人不敢明目张胆地搞腐败,以达到扼制这类型腐败滋生的目的。
监督惩处的方法很多,这里谈的监督惩处,主要是通过监督,发现腐败,严肃惩处,以儆效尤。笔者浅谈几种监督形式,以供参考。
一是组织监督。这种形式的监督,主要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监督,目前我们这些部门的监督尚需加大力度。随着改革开放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监督的难度越来越大。根据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可以考虑实行上级党委垂直领导。积极纪检监察部门由他们的上级党委设定机构,委派人员,使他们对同级组织便于监督,同时,还应适当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和待遇,让他们能胜任和心无旁鹜地开展工作。
二是群众监督。组织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与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做法,在以往的实践中已取得了可喜的效果,应该大力坚持。对于一些揭发、检举出来的大案、要案,一经查实,严加惩处。对于举报者一要给予保护,并要给予奖励。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都可推广。实行群众监督,在企业中还可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组织职工对领导考廉、评廉、群众座谈评议,都能有较好的收效。这也是一种人民战争的方法,反腐败也要打人民战争,只要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了!
三是法律监督。我们国家现阶段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执法者执法不严,弹性较大,对于群众反映和组织上查出的腐败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惩治腐败才能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证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严格执法的保障下健康进行,防止一阵风现象,也要能杜绝包庇、纵容等丑恶现象。
强化监督惩处,特别要强调惩处的问题,只有发现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立即严肃惩处,才能有效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在惩处上要拔大葱,不能割韭菜,要多演“铡美案”,不能总是上演“打龙袍”,让人民对我们党提出的反对腐败的口号失去信心。毛泽东同志已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刘青山、张子善问题处理的震慑力,警示了不少人不敢犯错误,也保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社会主义建设不受蛀虫们的侵害!因此,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必须加大,通过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使那处在犯罪边缘上的人行而怯步或悬崖勒马,不敢犯罪,这就是我们强化监督惩处工作的最终目的。所以说,强化监督惩处是解决积极动因型腐败现象的必要手段。
对于三个类型的腐败现象扼制方法的使用不是单一的,应综合并用,重其实效。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存死亡的严肃政治斗争,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取得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才能保证我们党所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