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建言献策

突出三个重点 推进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9-11-14     稿件来源:     作者: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突出以党风廉洁教育、权力的制约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为重点,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使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突出廉洁教育为重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教育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加强农村风廉政建设的源头治腐工作,关键因素在人,要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以县、乡、村干部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作用,有计划地培训轮训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提高干部的自觉监督意识。基层反腐败教育,要落实到县乡干部,他们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没有广大群众党员的积极参与和自觉监督是不能形成一个源头治源的环境。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提高,对反腐败认识的提高,特别是自觉监督意识的提高,在源头治腐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就标志着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真正加强。要把广大普通党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拓展范围对象,努力提高他们的自觉监督意识。

要开展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要在深入开展理念信息、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要弘扬以爱国主义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要突出通俗易懂的特点,采用基层干部便于接受的样板戏、图片展、专家讲座、歌唱比赛等形式搞好教育活动。

要加强反腐败案例宣传教育。案例教育法是一种党员干部容易接受的教育方法,可适当公开有些腐败分子作案手段,使其充分了解情况,对容易导致腐败的问题及早引起警觉,防微杜渐。同时利用中秋、春节和三八节等节日召开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家属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通过腐败分子最终家破人亡的惨痛教训分析,算政治账、经济账、健康账和家庭账,教育他们不为小利迷眼,珍惜拥有,自觉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当好八小时外监督员。利用六一、暑假,组织党员干部子女观看反腐倡廉图展,开展廉政猜谜、廉政家书征集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不贪意外之财,不做出格之事,干净干事,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二、突出制约权力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完善的权力运行机制应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制定出规范的运行程序和明确的工作规则。设置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才能确保公民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广泛参与,保障权力运行的公正、公开、透明,保障权力运行的理性化、规则和高效能。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有效规范用权运作行为。规范用权动作行为,就是要对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权力行使标准、权力运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用规章制度和法制规范约束权力行为。要坚持原则用权。领导干部做决定、办事情,都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党性原则、符合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允许凭借职权厚亲顾友,捞取个人好处。要坚持按程序用权。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杜绝权力导租现象发生。要坚持公开化用权。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做到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条件、工作结果全部公开透明,使权力在公开的轨道上运行。

健全制约权力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套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突出查办案件为重点,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要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的案件。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众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

重点查办违法案件。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加大查处力度,越是领导干部,越是名人,越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查处违法乱纪案件,各级党委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它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来抓,坚决克服和纠正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好人主义和庸俗作风,认真解决党不管党、治党不严、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决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敢抓,又要善抓。善于协调各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整治合力。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质量,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严肃查处侵权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最终目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对我们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诺言的干扰和破坏。彻底纠正这些不正之风,检验的不仅仅是我们对人民群众是否具有深厚的感情,更重要的是考验我们能否在市场经济案件下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能否在纷繁复杂的挑战面前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要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责任编辑:唐荣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