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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残疾人存在的生存问题及对策探析

发布时间:2011-09-06     稿件来源:     作者:

  近期,龙山县残联以访谈为主、观察法为辅的形式,采用SPASS数据统计、分析及图表分析研究,对全县残疾人生存状况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共涉及靛房、里耶、他砂、华塘等12个乡镇1213名残疾人,共发放调查问卷1019份。通过此次调查,查找出了该县残疾人存在的生存问题,并针对问题作出了对策探析,为研究、制定加快推进该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残疾人生存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调查,县残疾人生存状况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物质生活严重缺失。残疾人的收入主要由劳动收入、亲友资助和政府补助几部分组成。此次调查显示,仅40%的残疾人可以在家务农创收,60%的残疾人因身体残疾、缺乏就业岗位等原因处于无业或失业状态。由于外界支援有限,再加上残疾人家庭除要负担子女抚养、教育等一般性生活开支外,还必须承担一笔不小的康复医疗费用,大部分残疾人家庭因残致贫,因残返贫。此次调查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4000元的占2%,3080元至4000元的占4%,1196元至3080元的占9%,1196元以下的占85%,很多残疾人家庭负有债务,物质生活严重缺失。
  二是受教育水平低下。调查显示,90%的残疾人只上过小学,且未毕业,10%的残疾人未上过学。残疾人受教育层次低下,大部分都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由于文化水平低,严重制约着残疾人参与主流社会活动和就业。
  三是维权困难。由于受资金、知识水平的制约,大部分残疾人无法进行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涉残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残疾人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在现实生活中当残疾人遇到一些具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根本就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此次调查中,90%的残疾人渴望获得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受惠项目少。除了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畴,实行新农保、新农合政府代缴和对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治疗政策外,其它的如农村贫困户救助扶助、家庭子女入学、扶贫开发等大部分政策都没有惠及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
  五是康复境况差。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康复经费投入少,上级每年配套不足5万元;乡、村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缺场所、缺人员、缺设备,有名无实,残疾人康复训练无法开展,残疾人的残疾程度越来越重。
  六是精神生活匮乏。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十分匮乏,没有开展相关活动,一天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些什么,生活极度死沉,有的甚至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绝望,85%的残疾人要求由政府出面,丰富和跟进其精神文化生活。
  二、对策探析
  (一)加强惠残政策覆盖措施出台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惠残政策覆盖率。恢复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和中央7号、国办19号文件精神,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成员单位,每年组织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对部门年度总体考核中,真正地把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专项生活救助、安居工程救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参加新农合政府补助、扶贫开发等政策和对残疾人减免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月租费等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减轻残疾人的生活负担。
  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要面对市场由政府牵头,组织残联、科协、教育、司法、人社等有关部门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要将残疾人纳入政府举行的就业供需见面会,加强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创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扶持力度,采用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企业产品,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让残疾人能自食其力。
  三是营造扶残助残社会风尚。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好“国际残疾人日” 、“全国助残日”、 “爱耳日”、“爱眼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生产、生活实际难题。
  (二)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人文化知识水平
  要切实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把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畴,教育部门把特殊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规划。要通过"国家拨一点、地方拿一点、就业保障金划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减免贫困残疾学生入学费,通过设立"爱心助残"等基金,资助特困残疾儿童入学。要加大特殊学校投入,开展特校教师培训,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改善办法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涉残法律法规宣传 提升残疾人维权意识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反复地宣传涉残法律法规。二是加强集日宣传。在农村赶集日,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通过设置咨询台、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残疾人维权知识,让人民群众明白,当残疾人某一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三是加强活动宣传。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等残疾人节日宣传涉残法律法规。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建立和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与残疾人志愿工作者以分片包干的方式,每月定期到所联系的乡村进行1-2次涉残法律法规宣传,和不定期进村入户为残疾人答疑解惑。
  (四)加大残疾人康复投入 快速推进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
  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政府投入,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康复工作经费支持机制和财政预算逐年增长机制。加大向上级组织争资力度,同时做好本级财政的项目资金配套。加大向社会募集资金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要拨付一定的康复经费用于乡、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建设,明确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康复指导员,并落实报酬,切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五)开展残疾人娱乐休闲活动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大残疾人娱乐休闲投入,可将残疾人娱乐休闲场所与康复服务站合并设置,购置一些残疾人娱乐器械,实现残疾人康复、娱乐一体化,既便于残疾人在康复训练后进行休闲娱乐,又便于残疾人在休闲娱乐后进行康复训练。另外对于那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也可以组织志愿者到其家里与其进行互动游戏,祛除其孤独感。

(编辑:唐荣沛)